王發周:種地。
主持人:農民把地看得很重的,地是咱們的命根子。
王發周:對。
主持人:您為什麼要打官司呢?
王發周:因為1997年和鄰居發生院基分界的權屬糾紛,鄰居蓋房蓋到我院子裏邊,蓋了50公分,通過大隊調解,解決不了;通過私人調解,解決不了;最後通過鄉政府還是解決不了,沒辦法最後才告到土地部門。
主持人:我們把王大爺打官司的事,簡單地做了一點資料,以便於大家了解一下。我們先來看一下是什麼樣一個背景,看大屏幕。
1997年,王發周因為宅基地糾紛,與鄰居發生衝突。王發周前往鎮土地管理所,要求確認土地權屬,但是沒有得到明確答覆。為了能夠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王發周還採取過一些過激行為,但事與願違,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
2001年,王發周經過諮詢得知,可以起訴土地局行政不作為,來解決自己的問題。
2002年3月,王發周將合陽縣土地局告上了法庭。
主持人:大爺,您看,從1997年您就打這個官司了,到2002年才把土地局告上合陽縣的法庭。在2002年之前,您花了那麼長時間,為什麼一直都沒有成功呢?
王發周:1997年土地管理所立的案,一開始土地管理所答應三天一定給我解決。
主持人:土地管理所説三天以內給你解決。
王發周:叫我把立案費交了,我就交了。交了以后土地管理所僅僅給鄰居下了一個停工通知,再就不理了,一直這樣拖延了三年。最後他們説是這個糾紛不能解決,以這個理由拖延了三年,到2002年,我實在沒辦法了,又找土地局。通過土地局王局長審批,二次批到土地管理所,二次又交了280塊錢立案費,要求土地部門解決。
主持人:您這五年的時間裏花了多少錢?
王發周:到現在已經花去11000多元了。
主持人:我們城裏人每個月拿工資,你們是算一年收入多少錢,是不是?你們家如果不算你兒子的那些地,就算你們老兩口,你們每年還余多少錢,掙多少錢?
王發周:沒有剩的。
主持人:吃吃用用的,沒有什麼剩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