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和晶):我們剛才看到這個名單是陜西省合陽縣,因為它在1999年出臺了,行政首長出庭應訴這樣一個制度。所以剛才我們看到的名字,就是所謂的行政首長,在左邊;右邊那個次數是他們出庭當被告的次數。
這樣的一個制度在當地引起了很多説法,我們今天把他們請到北京,請到了現場。我們通過採訪找到了王民倉先生,就是剛才我們看到那個名單裏面,有一個三次出庭,是合陽縣城建局客運管理處的主任,都叫他王主任。
我們先來認識一下他,來,王主任,有請!
王主任坐這兒先嘆了一口氣,你們沒聽見。在那個名單裏邊,我們看到您的名字後邊有一個3,就説明您當了三次被告,是吧?這個結果怎麼樣?這三次被告。
王民倉:一次敗訴,兩次勝訴。
主持人:這三個裏面你想挑哪個先説呢?
王民倉:挑第一個,敗訴。
主持人:先挑敗訴説。怎麼回事?什麼原因?
王民倉:客運管理處主要是管出租車,下面的執法人員違法扣押了一輛出租車,人家當事人不服,對咱們扣押行為不服。人家上訴,訴訟到縣人民法院行政庭。
主持人:就告你們?
王民倉:告。
主持人:您必須得去?
王民倉:必須得去。
主持人:你要是不去會怎麼樣?
王民倉:也可以不去。但是我們縣政府有一項制度,就是行政首長必須出庭應訴。這是一項制度,我們都是縣政府的職能部門,必須執行縣政府這個制度,必須要去。
主持人:您去的時候有沒有找過哪些藉口?比如説今天身體不舒服,或者我今天要開會,有事,有沒有想過這個辦法來回避?
王民倉:當時也考慮過這個。
主持人:動過這個念頭嗎?
王民倉:動過這個念頭,動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