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訪談》:舊賬未了 又添新愁
央視國際 2003年06月12日 20:19
CCTV.com消息(焦點訪談):王克奎老人是山東省淄博市羅村鎮河東村的村民,上世紀90年代初靠勤勞致富掙了些錢。1994年,羅村鎮的一位副鎮長帶著一家鎮辦企業的經理來找他借錢,約定一年之後還款。可這20多萬的借款從此有去無回。
經過近一年地催要,從1996年初開始,王克奎先後將華夏公司和羅村鎮政府告上了法庭並勝訴,華夏公司需要還本息和借款滯納金共計28萬多元。可是,華夏公司僅僅償還了8萬多元後,就因為經營不善破産。因此,1998年,淄川區法院做出裁定,變更羅村鎮政府為被執行人來償還這筆債務。但隨後王克奎要了一年也沒要回一分錢。
到1999年,淄川區法院依法查封了羅村鎮政府的樓房,並多次下達執行通知,但羅村鎮政府都不理會。案子改由淄博市張店區法院執行後,到2001年8月,房子終於過戶到王克奎名下。但是當王克奎把房子整修一新,開了家飲食店後沒幾天,羅村鎮政府突然宣佈按照1996年鎮裏的規劃,這幢房子是違規建築,必須拆掉建廣場。
違規要拆的房子顯然不能用來抵債。記者來到法院核實,但兩個法院都不知道房子早在1996年就作了規劃,王克奎自己也説不知道這個規劃。為了儘快拆遷,羅村鎮政府強行斷了樓房的電。將這幢樓房周圍拆成了一片空地。
其實九年來,那筆欠款加上借款滯納金已經達到50多萬元,也就是説,除去這幢抵了18萬元債的樓房,羅村鎮還有三十多萬元沒還。
羅村鎮政府置法律裁定於不顧,多年欠錢不還已經是不尊重法律,不講道理了,而用違規要拆的房抵債,更是説不過去。我們希望,羅村鎮政府能尊重法律,如數償還債務,別再讓王克奎老人奔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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