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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採訪札記之三(範本吉)

央視國際 (2003年04月03日 11:49)

  "豬案"的幕後

  發生在1998年11月27日的執法幹部鄭依清被歹徒毆打致死的案件在福州被稱為"1127"案件,因為它是由打擊私屠亂宰引起的,所以又稱"豬案"。在福州一提"豬案",無人不曉。

  當我們知道這個線索時,只是覺得在公、檢、法部門常碰到的疑難案件裏,這事"難"得有點邪乎。暴力抗法,傷人致死,有通風報信的,有主謀策劃的,有動手毆打的,還有什麼可難的呢?但就這麼個案子,一拖就是一年九個月。有難點,也就有戲了。

  對於我們每一個做節目的編輯來説,確定選題後碰到的第一個關就是採訪關。如何能在採訪的短短幾天裏克服重重障礙(人家故意給你設置的),把要採訪的材料拿到手,這裡面的艱難曲折、鬥智鬥勇、甜酸苦辣,相信每一個做《焦點訪談》的同仁們都有切身體驗。正所謂,順利的節目都是相似的,不順的節目各有各的不順。長途奔襲,咱是兩個人外加機器一台,人家是公、檢、法再靠上人大--執法部門加偵查部門。在這裡,細説採訪艱辛,顯得沒啥味道--大夥全是這麼過來的。

  一句話,採訪拿下來就是勝利。另一句話,拿不下來決不輕易回去。

  就這個節目而言,除了採訪的艱辛之外,比較難於處理的是片子的結構和素材的取捨。我們辦的這個壞蛋叫劉用鶯,乃當地首富,人稱"豬霸"。他的叔叔是當地的領導。這個豬霸稱得上是有錢又有勢。採訪中我們發現,公、檢、法外加人大,每個環節上都有人護著他。為做這個節目,我們拍攝的素材比平常幾乎超出一倍。最後編輯的時候,面對的情況是什麼都想説,什麼都該説,又不能什麼都説。

  我們《焦點訪談》只有11分鐘,11分鐘要求説故事,11分鐘要求説大事,11分鐘還要求説層次(有一定深度)。所以編好一個片子可以叫11分鐘的難題。過去我們傳統的習慣是就一個人、一個部門、一件事層層剝繭式的挖下去,這樣片子比較好看。在這個片子裏我所面對的這些材料和所要表達的主題,顯然不能這麼處理。編輯的時候,試著採取了散點透視的方法,就是在公、檢、法、人大每個環節上選取一個典型的情節,結構上形成明暗兩條線索:一條明線就是沿著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一系列環節,走到哪兒都碰上一個"難"字;當然暗線就是在這幾個環節上,走到哪兒都有人保護他了。這一點相信大家在看片子時已經強烈的感受到了。

  新聞作品不是文學作品,但典型的情節、典型的細節都是具有同樣的表現力的。我們回頭看一下,當刑警隊長被問到為什麼不按規定監管劉用鶯,他説"這個我不好講"時,那意味深長的一笑;人大主任對自己無視法律的做法説"我只能解釋成疏忽"時,那苦瓜似的表情;檢察院的起訴科長被突然問了句誰是主謀,無言以對時的滿臉茫然……這些細節不都是非常發人深思的嗎?如果説這個片子還有些感染力的話,當首推這些細節的選取。

  最後説説這個片子的結尾。我們過去製作節目的時候,常常為了體現"權威性",在結尾的地方請一位大頭頭出來發言。在辦公室裏常聽到的抱怨一是説情的太多,二就是這些大頭頭不好請。

  這次我們沒有這樣做,希望採取一個更加電視化的結尾方式。節目的開頭是由"豬霸"入場開始的,結尾又呼應了一下。當豬霸劉用鶯挺胸腆肚、大搖大擺步入法庭時,這裡的形體語言勝過千言萬語。在這段畫面上還壓了一句解説:"這是犯罪嫌疑人嗎?"這句話,是在我轉錄資料帶時,一邊旁觀的敬一丹大姐看著"豬霸"的驕橫脫口而出的,權作敬大姐的場外評論吧。

  我想,這也代表的是百姓,是觀眾的心聲。

  節目播出,反響強烈,在福州地面上尤甚。當地電視臺在群眾強烈要求下,在第二天中午又轉播了一遍。我想,我們決不是什麼"焦青天",只不過是憑著勇氣、毅力,靠著中央臺這棵大樹才能説出點親快仇痛的東西來。這個片子裏所反映的執法人員被豬販子打死固然令人憤慨,而事後各個環節上對"豬霸"的百般庇護更加令人義憤難平。就像培根所説的,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比十次犯罪還要嚴重。我們《焦點訪談》做過的此類節目的意義,大概也就在這裡吧。(完)

責編: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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