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解讀:每個農民能少交多少農業稅?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23日 16:55)
新華網北京4月23日電 今年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糧食增産和農民增收的政策措施。農業部有關負責人23日向記者解讀了關於降低農業稅稅率、取消農業特産稅的政策。
這位負責人指出,從2000年開始,國家開始實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去年在全國推開。稅費改革後農業正稅稅率為7%,加上20%的附加即1.4%,合計是8.4%。今年加大了降低農業稅稅率力度,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業、農村和農民的關心和支持。出臺該項政策的目的:一是為了鞏固稅費改革成果,減輕農民特別是種糧農民的負擔,增加種糧農民收入,調動種糧農民積極性;二是為五年取消農業稅打下基礎,最終實現城鄉統一的稅制。據介紹,其主要政策要點包括:
1.取消農業特産稅。指在計稅土地面積上生産的農業特産稅改徵農業稅,除了保留煙葉稅之外,其他的一律不再徵收農業特産稅。
2.加大糧食主産區減免農業稅的力度。今年在黑龍江、吉林兩省先行免徵農業稅改革試點;河北、內蒙古、遼寧、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1個糧食主産省(區)降低農業稅稅率3個百分點;其他地區降低農業稅稅率1個百分點。減徵和免徵的稅額要儘早核算到每一個農戶。
3.沿海及其他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進行免徵農業稅試點。
4.稅費改革後,國家規定,農業稅正稅稅率是7%,農業稅附加是正稅的20%即1.4%,農業稅及附加合計是8.4%。糧食主産區農業稅稅率降低3個百分點,農業稅附加相應降低0.6個百分點,農業稅及附加實際降低3.6個百分點。農業稅稅率降低3個百分點後,農民應交農業稅4%,加上20%的附加(即0.8%),農業稅及附加合計是4.8%。農業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把握這項政策時要注意:要嚴格按照減稅比例調減到戶,減徵和免徵的稅額要儘早核算到每一個農戶,真正使農民得到實惠。要確保各級轉移支付資金專款專用,及時足額下撥到位。要據實核減合法徵佔耕地而減少的計稅面積。(記者 徐京躍)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