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部委聯合發出的《關於堅決打擊暗扣銷售和非法經營銷售國內機票行為規範航空運輸市場秩序的通知》中界定,暗扣銷售和非法經營銷售國內機票的行為如下:
暗扣銷售國內機票是指航空公司或其銷售代理人非法以低於經中國民航總局批准並公佈的價格銷售國內機票的行為。主要表現為:一是實收票款低於票面標示的價格;二是以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代金(代幣)券等形式給予購票人回扣或事後返還等。不包括經民航總局批准航空公司實施常旅客計劃給予的里程券獎勵等;
非法經營銷售國內機票是指未經民航行業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登記,銷售、代售國內機票的行為。(林紅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