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副書記談黨內監督條例的4個突出特點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7日 21:42)
CCTV.com消息(今天):《黨內監督條例》著眼于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了比較完整的黨內監督制度體系。《條例》的頒布實施標誌著中國共産黨的黨內監督進入了規範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紀委副書記、《黨內監督條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夏讚忠今天在接受本台的專訪時,介紹了《黨內監督條例》的四個突出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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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夏讚忠:這個黨的《監督條例》在指導思想上有這麼幾點是比較突出的。一個就是監督的重點對象,就是指黨政領導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第二點的話,就是監督的內容不是面面俱到,而是集中突出了七個方面的內容;第三點就是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的監督,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這個的話,要作為整個條例的一條紅線,一條主線,兩者不能偏廢。還有一點就是黨的監督的方式,是通過什麼進行監督。主要就是通過規範制度來進行黨的監督。
根據中央的要求,我們應該對這兩個條例要認真學習、廣泛地宣傳、嚴格執行。
《黨內監督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的關係
夏讚忠在接受記者專訪時,還介紹了《黨內監督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的關係。他説,兩個《條例》各有側重,《黨內監督條例》注重事前監督和防範,《紀律處分條例》則立足於查處和懲治,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夏讚忠:“相同的地方就是説它們都是我們黨內的重要法規。同時它們的目的都是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的執政水平、領導水平,這個目的是一致的。但是它又有很大的區別,《黨內監督條例》主要就是通過黨內自下而上的監督和自上而下的監督,把這兩者結合起來,再加上其他方面的監督,解決黨員幹部少犯錯誤,或者不犯錯誤的問題。黨的《紀律處分條例》主要是詳細規定了違紀犯錯誤行為的類別、違紀的性質和違紀以後處置的檔次。它主要是解決你犯了錯誤以後,怎麼處置的問題,以及處理的問題。講區別的話,這是一個重要的區別。”
責編:趙瑋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