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
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是老百姓多年來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制假售假、坑蒙拐騙,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毒化了社會風氣,造成不公平競爭,影響投資環境,更敗壞了國家形象。它們嚴重阻礙和破壞先進生産力的發展,嚴重阻礙和破壞先進文化的發展,嚴重阻礙和破壞廣大人民利益的實現,因此,必須堅決加以整頓。
整頓市場經濟秩序,要突出重點,加大工作力度。深入開展打假聯合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金融、財稅、建築、流通等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整頓和規範建築市場、文化市場、旅遊市場和金融、稅收徵管秩序。嚴厲打擊走私活動。強化安全生産管理和安全監察,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打破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堅決糾正亂設關卡、阻礙商品流通和競爭的行為。
整頓市場經濟秩序,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嚴把市場準入關,從源頭上審查市場主體,規範經營行為。各級政府特別是執法部門要與各類生産經營活動和仲介機構徹底脫鉤,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抓緊制定、完善法律法規,健全行政處罰與刑事追究相銜接的具體規定,嚴格執法,依法治理,加大對違法犯罪的處置力度。加強信用文化建設,建立企業和公民的信用檔案,增強企業和公民的法制觀念和商業道德。採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快有關信息網絡建設,儘快實現全國聯網和部門間的網絡互聯,使各種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無法遁形。加強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仲介組織的作用。加大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誰擾亂市場秩序,就讓誰付出名譽掃地的代價。對各種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任何地方或部門都不能明裏暗裏保護。各個執法部門都要嚴守職責,主動出擊,隨時發現隨時處理、隨時打擊,這是基本的職責要求。(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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