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一年的積極推進,我國調整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工作初見成效。目前,全國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縣市把教師工資管理上收到縣市,教育經費投入有了較大幅度增長,拖欠中小學教職工工資的狀況明顯改善,中小學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設進展加快,農村義務教育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去年6月,國務院召開了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作出了《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明確提出農村義務教育“實行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這是黨中央、國務院認真總結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實踐,科學分析當前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特別是針對農村義務教育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近一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和國務院決定精神,採取有力措施,保證了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工作的順利進行。目前,全國75%的縣市的農村中小學教職工工資已經由縣市級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和發放,70%的縣市已將農村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的管理由過去鄉鎮管理上收到縣市。
各地在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中,首先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縣、省級政府對發展農村義務教育的責任,同時提出了地(市)、鄉(鎮)政府的職責,並實行目標管理,逐項落實。隨著農村義務教育管理責任的明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逐步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不斷增加,確保了農村中小學教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保證了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中小學危房改造和學校建設的必要資金,農民群眾的負擔也明顯減輕。2001年,河北省對貧困縣教職工工資轉移支付資金近12億元,安排4000萬元用於補助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6億元用於中小學危房改造。貴州省今年僅省級財政就安排9億多元資金解決貧困縣的教職工工資發放問題。
為了支持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中央財政加大了教育經費的投入,從2001年起,每年安排50億元資金專項用於中西部貧困地區農村中小學教職工工資的發放;“十五”期間安排50億元資金用於實施“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2001年至2002年安排30億元資金,實施“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
在推進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新體制的過程中,各地還建立健全了監督檢查、表彰獎勵和公示與責任追究制度,以保證各項工作的落實。為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各地加大了對農村中小學亂收費的治理力度。(尹鴻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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