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保障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今天,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出臺了對流動人口子女實施義務教育的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規定,流動人口中凡隨父母來京,年齡在6-15周歲,未完成義務兒童少年,都應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其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並已取得暫住證的,可以申請在北京中小學借讀,接受義務教育。
對其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流動人員子女,應責成其將子女送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對確無監護條件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可為其子女辦理北京市借讀手續。
流動人口子女在北京市借讀,須出據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其父母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父母的身份證、北京市的暫住證和外來人員就業證等證明材料,向暫住地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提出申請,審核批准後,為其開具“在京借讀批准書”。憑此證明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即可到暫住地附近學校聯絡就讀。
流動人口子女在北京市公辦中小學借讀,學校可按照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和雜費。
在流動人口比較集中的地區,社會組織和公民可參照北京市辦學條件標準,舉辦專門招收流動人口子女的學校。
據了解,北京市現有流動人口300萬,流動人口子女大約有12萬,北京市今天出臺的對流動人員子女實施義務教育的暫行辦法,將從今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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