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從北京市教委獲悉,北京市將在全國率先對部分學生免收雜費。
北京市決定,從今年9月1日起,對部分學生實施免收雜費,免收雜費學生的標準是,北京10個遠郊區縣和城近郊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義務教育階段具有北京市戶口、並在公立中小學讀書的學生。北京市目前接受義務教育的中小學生共有109萬,此次免收雜費的學生約60萬,佔學生總數的55%左右。
據介紹,北京市自1986年起在義務教育階段實施免收學生學費制度,學生交納的雜費主要用於維持學校水電等日常公用經費的開支,北京市目前義務教育階段小學生每學年交納雜費為人均60元,初中生每學年260元。為實施免收雜費的制度,北京市將按現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交納雜費的標準,在今明兩年增加投入1億8千萬元,用於義務教育中公共教育經費的支出。
據悉,北京市部分學生免收雜費後,除不具有北京戶口的外地學生和住校生還需交納相應的費用外,其他學生,只需交納由學校代收的教材和校服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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