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學森是我國傑出的科學家,航天科學的奠基人之一。他的秘書涂元季撰文記述了錢學森同志在幾十年的黨員生涯中交黨費的兩件事。
一件事是1962年,錢學森著《物理力學講義》和《星際航行概論》,由科學出版社出版。這是兩本科學巨著,稿酬自然不少,有好幾千元。這在當時,即使夠不上“天文數字”,也是一筆相當巨大的收入。那時還處在“三年經濟困難時期”,若能得到10元20元的額外收入,用來吃兩頓飽飯,已是莫大的享受。但是,這麼一大筆錢並沒有使錢學森動心。當他拿到這筆稿費時,連錢包都沒打開,轉手就作為黨費,交給了黨小組長。
第二件事發生在1978年。當時“文化大革命”剛剛結束,開始落實各方面的政策。錢學森的父親錢均夫老先生原在國務院文史委員會上班,1969年去世。但因“文化大革命”的衝擊,從1966年起就不發工資了。所以,錢老先生在去世前三年未領到一分錢工資。到1978年落實政策時,給錢均夫老先生補發了3000多元的工資。然而,錢老先生已經過世,錢學森作為錢均夫唯一的兒子,自然有權繼承這筆報酬。但是錢學森認為,父親已去世多年,這筆錢他不能要。退給文史委員會,人家拒收怎麼辦?錢老説,那我只有作為黨費交給組織。所以這3000多元也交了黨費。
責編:常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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