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維國 (蘭州晨報)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27日 16:26
個人簡歷:男,1968年10月出生於甘肅省會寧縣一個偏僻的小山村,1990年畢業于蘭州大學歷史系,畢業後分配到白銀雁湖磷復肥有限責任公司上班,該公司倒閉後,2000年受聘于蘭州晨報工作,任該報焦點外圍組記者,因其工作積極,責任心強,富有正義感,被該報聘為首席記者。
代表作品:《慘啊!女教師被砍78斧》
推薦理由:《慘啊!女教師被砍78斧》一文經本報獨家披露後,在全國各地引起了強烈反響,全國多家新聞媒體對該文進行轉載,包括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在內的多家媒體也以該報道為線索,對該案進行了調查報道。最終,該案件中的7名相關責任人被撤職查辦,其中2人被判刑。 《慘啊!女教師被砍78斧》一文也因此獲得2002年度《蘭州晨報》總編輯獎和全國都市報好新聞獎。該文作者,正直勇敢,富有強烈的正義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深挖新聞背後的新聞,對每一事件的調查都能認真負責、客觀公正地進行報道,受到了媒體同行和社會讀者的一致好評。
採訪手跡:2002年4月11日,甘肅省定西地區渭源縣蒲川鄉劉營小學女教師孫祥玉在大庭廣眾之下被自己的丈夫連砍78斧頭,活活砍死,當時,正好途經案發現場的渭源縣司法局長、司法局政治協理員、蒲川鄉鄉長、派出所民警、學區校長、小學校長等人面對歹徒的瘋狂砍殺,不僅沒有一人上前救人,司法局長還阻撓他人施救,和圍觀的群眾一道眼睜睜看著女教師被砍死。而作為公安局長先後三次接到救急報案後,70多分鐘才派人出警,趕到案發現場,此時,女教師已被砍死,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一個弱小的生命在長達2個小時的殺戮中,就這樣死去了,該案在當地,乃至全社會造成的影響,我們可想而知。
該案發生後,當地群眾和學生聯名向渭源縣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要求對相關幹部做出處理,但有關部門在調查中敷衍了事,對責任人的處理輕描淡寫。
2002年8月2日,渭源縣一位有28年黨齡的老黨員以信件的方式將該案反映到蘭州晨報,本報總編輯當即召集新聞中心負責人討論後,決定派記者前往調查,我作為特派記者,于8月3日一大早驅車趕往渭源縣案發現場進行了採訪。按照以往慣例,此類事件無論採訪還是刊發都會面臨很多困難,甚至危險,因此,採訪途中,報社幾位總編輯多次打電話詢問進展情況,並反復叮囑記者一定要注意採訪方式,以防意外。
我首先來到蒲川鄉劉營村目擊者當中進行了大量走訪,聽了他們就女教師慘死經過的敘述,我悄然落淚。之後,當我想找司法局長和公安局長採訪時,被告知兩位局長的電話保密,無法聯絡,我只好找縣上有關領導採訪。就第一次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結果,有關人員只是口頭告知,到離開渭源縣他們也沒有將正式文件出示給記者看。
返回報社後,我顧不上長途疲勞,就採訪情況向值班領導彙報,並趕寫稿件。8月5日晚10時許,初稿完成提交後,報社一位女副總編輯一邊哭著,一邊改完了稿子,出版部的編輯也是哭著完成編輯的。8月6日,約5000字題為《慘啊!女教師被砍78斧》的專題報道與讀者見面。
報道引起的強烈反響大大出乎我們的意料,連續幾天,報社所有的新聞熱線電話、總編輯的電話、記者的電話不停地響起,全國各大報刊、網站紛紛轉載,新浪網就此對本報總編輯馬克利進行了專訪。電話中,對女教師同情的哭泣聲、對冷漠幹部的譴責聲討聲,震撼人心。報社深深感到,我們的社會正義之聲還是絕對的強音,我們的報道是及時的,正確的。之後,我們對該案件一直及時進行關注和追蹤報道,直到7名相關幹部被撤職查辦,其中2人被判刑,我們對該案件的報道才劃上圓滿的句號。
該案件到最後,留給我影響最深的有兩件事,一是有關幹部“集體造假”,隱瞞事實真相;二是,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司法局長在庭審時的答辯和對媒體的惡意攻擊。
當時我在採訪中了解到,案發當天,司法局長等人是開著警車到鄉下尋找古玩字畫去的,在途中遇上案發,沒有救人,之後到別人家去喝酒,喝酒當中覺得可能該事件以後會有人過問,於是他們統一口徑,説是到鄉下進行“送法下鄉”的普查。後來,當人們等待處理結果,地區有關領導過問調查情況時,主管調查的領導也隱瞞真相,並在縣委的有關會議上説,個別人作為優秀的後備幹部,正準備要提拔,如果處理了,就會對他們的前程造成影響。
2002年12月16日,該案在渭源縣開庭審理,當時包括北京等地的多家媒體記者旁聽了庭審,我本人也目睹了庭審的全過程。當時司法局長以國家法律沒有“見死不救罪”、司法局長的職責不是救人等為由,在法庭上提出了各種假設給自己辯護,並在法庭上對新聞媒體進行攻擊,説“該案本來是一件很正常的刑事案件,正是由於新聞媒體的惡意炒作,才使自己變成被告……”而司法局長的家屬在庭審中給辯護律師鼓掌、休庭時又指罵記者,也有人阻撓記者在休庭時採訪。這次庭審給當時在庭審現場的記者觸動很大,但我們覺得,自己只是記者,是非曲直社會和法律最終會給一個準確的評價,我們只是把真相告訴大家。
通過對該案的調查報道,使我深深感到,記者不是居委會大媽,不是法官,只是社會事件的忠實記錄者,我們不會也不可能做的最好,但我們力圖作的更好,力圖把事情的真相告訴大家,最終的解決還要靠司法部門。讓我們大家共同努力,來守好社會良心的最後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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