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醫藥集團華聯制藥廠瞞報事實加重藥害
新聞提示
-受污染的抗癌藥摧殘了上百血癌患者的身體,違規生産事實卻一度被廠方“有組織地隱瞞”,這導致了藥害進一步擴散。國家藥監局對此作了嚴厲處罰。
-白血病患者嚴甄妮今年七歲,但可能再也站不起來了,只因為她被打了受污染的抗癌藥甲氨蝶呤。
-目前在媒體上流行的説法是,有130多例出現了類似嚴甄妮的不良反應。而國家藥監局副司長張宗久在一會議上稱,因注射這一受污染藥物出現不良反應的,在全國至少有193例。
-這一抗癌藥是由上海醫藥集團華聯制藥廠生産的。這家有著69年曆史的藥廠,如今被自己生産了幾十年的名藥擊潰了,藥品在生産中混雜了其它藥物成分,導致使用該藥的白血病人不同程度出現下肢癱瘓、大小便失禁等症狀。
-到去年底,華聯藥廠已被停産,多名相關責任人被拘留,國家藥監局認定華聯在調查期間“有組織地隱瞞了違規生産事實”。
白血病人慘遭藥害
7歲的嚴甄妮原本有康復希望。但2007年6月2日的一針甲氨蝶呤,把這一切都擊碎了。醫生從她的脊椎處插入針管,將一瓶“眼藥水大小、黃色”的液體注射進去。“這藥才1.9元錢。”嚴玉蘭印象較深的是價錢。在國內醫學專家眼裏,甲氨蝶呤是一種“經典”的抗腫瘤藥物,療效確切,但毒副作用較大,曾因此一度停産。後來由於市場強烈要求,又恢復了生産。在白血病的臨床治療中,幾乎每個病人都會注射甲氨蝶呤。
華聯一直是國內主要廠商,産品銷往全國各地。
在簡單的住院觀察幾天后,嚴甄妮回到家休養,行走並無異常。一個星期之後,她卻要父親抱著上樓梯了。不久後問題變得更嚴重:大小便失禁,下肢肌肉萎縮,只剩下皮包骨,腳掌變形內彎。
直到7月8日,母親嚴玉蘭才被告知,這是注射到女兒身上的甲氨蝶呤出問題了。
一開始發現有14人。此後上海其他醫院也出現25名同症狀病人。各地病人親屬自發統計:北京45人、廣西26人……
瞞報加重藥害
在收到廣西、上海3家醫院的不良反應檢測報告後,國家藥監局于2007年7月7日通知,暫停銷售使用華聯兩個批次的注射用甲氨蝶呤。
據悉,當時上海市藥監局局長在京,他意識到不能隱瞞,馬上請求國家藥監局介入調查。
國家藥監局的調查專家3次趕赴上海,一次比一次人多。然而,一開始調查就陷入了僵局。專家根據中國、美國和歐洲藥典,都沒法分析藥害原因。有一次討論會上,連甲氨蝶呤的用量都作為分析對象。有專家認為目前大部分醫院注射用量已超出説明書界定的規格,但另一部分專家則認為,以前也是如此做法,但並沒有這種藥害事件。
華聯一些管理和技術幹部被列入調查對象。然而,調查人員仍無法打開缺口。
事發之前,華聯負責人恰好更迭。“問現在的負責人,説剛來,不知道情況;問以前的,也説不知道。”一名藥監官員説,“很多人的問話都很一致,故意隱瞞了事實。”
上藥集團屬於中央企業,由上海市國資委代管。後來,北京調查人員幾次選擇了獨立問訊,上海人員不參與。隨著調查難度加大,調查人員請求公安機關介入。
在調查期間,上海市藥監局還收到了舉報信,提醒調查人員不要過分相信問訊所得到的信息,要仔細調查。
在這場掩飾真相的博弈中,作為上市公司,上藥集團數次發佈公告,稱:“經我廠反復檢驗,上述4個批號産品的質量沒有發現異常。”
2007年8月2日,上海藥監局發文通知,解除了除第一次被禁批次以外的其它注射用甲氨蝶呤登記,重新允許醫院使用。
然而,約一個月時間後,國家藥監局連續兩次發佈通知,暫停所有華聯産的甲氨蝶呤用於鞘內注射,揭示著背後的調查已經有了新突破。這一次,阿糖胞苷同樣被列入暫停注射使用名單。
但由於這一“有組織地隱瞞”,就在國家藥監局調查期間,更多的白血病人繼續受害。
去年8月,吳曦在上海藥監局解禁甲氨蝶呤的幾天后,非常不幸地改用了阿糖胞苷注射,幾個月後下肢癱瘓,大小便失禁。“我們是最不應該受害的,為什麼當時不早點公佈真相呢?”其父吳建華責問。
26歲的小陸在7月24日注射了阿糖胞苷後,出現相似不良反應。“當時已經有好幾個病人都這樣,全都是阿糖胞苷。如果真相沒有被蒙蔽,我們也不會這樣啊。”小陸説。
真相水落石出
去年9月14日,衛生部、國家藥監局聯合發佈調查結果。這兩種藥物造成的藥害事件,是因為部分批次産品中混入了微量硫酸長春新鹼——另一種不能用於鞘內注射的抗腫瘤藥物。
在2007年12月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強調:“在衛生部、國家藥監局聯合調查組的前期調查中,以及上海市公安部門的後期偵查當中,華聯的有關負責人有組織地隱瞞了違規生産的事實。”
據悉,在是否公佈華聯隱瞞事實的細節上,中央和地方曾有分歧。但此事已啟動一級預警方案,中央是統一的信息發佈部門。
藥監部門調查結束後,此案已轉由上海市公安局負責。但它對醫藥系統的影響深遠。在一次多家藥廠負責人參與的總結會議上,一名藥監官員怒聲責問:“你們捫心自問,你們的生産質量未必比得上華聯!”“這是嚴重的質量管理混亂。”一名外地的藥監官員聽聞此事後説。在調查結果列舉的5條違規行為中,藥廠甚至沒有將尾料交由三廢處理人員,而是由灌裝工收集存放于儲藏室,繼續用於生産。
為什麼在出廠時無法檢測出問題呢?這名藥監官員認為,按照目前國內的檢測手段,一般只檢測甲氨蝶呤的濃度含量,無法針對性地分析其餘成分。
這個問題也反映在事後調查過程中。專家的調查歷時近兩個月仍未能發現原因。後來一名技術官員在與跨學科的醫學專家交流時,談及藥害症狀為何極像長春新鹼的不良反應,這才指向了最終真相。
據報道,華聯幾種抗腫瘤藥物是使用同一條生産線。這在業內是被認可的生産流程。“按照藥監管理規定,生産線上藥物更換有一個很重要環節:清場,把各種管道的殘渣清理乾淨後才能上另一種藥。”上述官員説。
藥害賠償路漫漫
目前,違規生産批次的兩種藥物已大部分召回,上海藥監局沒收了華聯違法收入8萬多元,並開出了高額罰單:116萬多元。
現在沒有醫療鑒定確定甲氨蝶呤事件和白血病的關聯性。儘管已有一些受害者去世,或者住進搶救室,但這無法從法律上給予他們幫助。
少數病人與上藥簽訂了調解協議,他們必須承擔“自願放棄申請醫療鑒定或司法鑒定”,以及“一次性解決雙方之間的所有糾紛,互不追究”,包括康復治療可能發生的任何“並發癥”等責任;另外還有“自願約定保密義務”。如違約,賠償金達20萬。這被部分病人斥為“霸王條款”。
大部分受害者依然在談判中,已經有律師介入幫助他們調解。
“國企病”下的藥害事件
這一次的藥害事故使藥廠損失慘重。其實,長期以來,儘管甲氨蝶呤需求量大,但並沒有帶來較大利潤。恰恰相反,經過幾次國家藥品降價,甲氨蝶呤(5mg)才6.02元/盒,其他藥廠不願意生産,華聯被國家指令生産。
“一名衛生局官員説,為什麼國企會發生這樣的事,那是企業虧損太嚴重了。250cc的點滴水的利潤還賣不過一瓶礦泉水。”上藥一名行政人員轉述,“造成了好多藥品在同一條流水線上生産,清場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污染。”
1990年,華聯曾獲得中央財政4100萬元投資進行新藥研發,而後又被上藥收購,進行了企業重組:以華聯為主,合併了其他一些國有藥廠,形成原料事業部。
在一名三十多年工齡的老職工眼中,這並沒有給華聯帶來福音。華聯由原來的1400多人劇增到四五千人,一般職工工資一直維持在1500元至2000元,但卻要在毒副作用大的抗腫瘤藥物車間受累。“華聯承擔了太多市場經濟下不應該承擔的責任。”上述行政人員感慨説。
相關鏈結:
責編:曹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