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近年來,浙江省不斷加強和創新鄉村治理,努力打造“三治融合”,為全國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浙江樣板。
每月的5日和25日是寧波市象山縣墩岙村“村民説事”的日子,這天,村裏要討論“喜事堂”該如何利用,小小的村會議室就擠進了30多位村民。但在以前,許多村民對村裏的事情並不關心。
近幾年,當地推行“村民説事”制度,把“村民想要的”和“村裏想做的”結合起來,讓村民和村幹部面對面討論問題、商量辦法。
現在,“村民説事”制度已在象山縣490個村推廣,逐漸形成了“有事敞開説,有事要商議,有事馬上辦,好壞大家評”的“説、議、辦、評”制度。
自治為基,法治為本。調解糾紛、討論村務要靠群眾參與,更要靠法律的保障。在湖州市安吉縣余村的村民調解委員會中就有一位特殊的人,她是村裏專門聘請的法律顧問李芳。最近余村要將閒置的房屋出租,合同李芳要把關。
村裏的這份租賃合同根據民主議事規則,經過村委會、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集體商議過,但涉及到專業合同條款,李芳還是給出了不少修改意見。
村裏的大事要講法,小事更要講法。現在鄰里糾紛、事故賠償等等,村民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法律顧問來諮詢。
在桐鄉市梧桐街道桃園村,由退休幹部、鄉賢、村民小組長組成的“道德評判團”通過協商共議,評定“星級家庭”,並定期對各類問題進行點名曝光。
村民高美生家因為雞鴨混養産生污水,一顆星都沒有拿到。上個月底村裏衛生考核,高美生和老伴把院子裏裏外外打掃了三回,拿到了村裏頒發的“最快進步獎”獎狀。
自治,讓老百姓有了參與的活力,法治,為鄉村治理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而德治,更像是春風化雨潤物無聲一般,改變著老百姓的內心。如今在浙江,村民們都成為鄉村治理的主要參與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終評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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