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了解到,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自今年起對到西藏基層單位就業(不含地市縣所在地的鄉鎮)、服務期在五年以上(含五年)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其學費將由自治區實行代償。
就學費代償的具體情況,西藏大學學工處一位負責人作了以下説明:在此項政策出臺時,校方在學生中已做了大量的宣傳工作,凡符合政策規定的2009級藏大畢業生,可在今年11月15日前將本人的就業協議書、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等材料寄回西藏大學學生資助中心,然後由西藏大學學生資助中心上報全國學生資助中心,對符合代償政策的畢業生,其名單將在西藏大學學工部網站上公示,等公示監督期滿後,其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將會被分年度進行代償。但如果有畢業生在基層服務期限未滿五年出現脫崗或辭職的情況,已代償金額將被全部追回。
相關鏈結:
責編:張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