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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愛“傳家寶”——西藏文化遺産保護紀實

 

CCTV.com  2009年07月10日 17:4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西藏日報  

  作為世界文明古國,我國有長城、故宮等一大批“傳家寶”。民主改革50年來,在不斷發展西藏經濟社會的同時,國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用於西藏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和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藏民族文化遺産得到有效保護,藏語言文化的傳承和研究日益深入,文物保護和管理能力不斷加強。2001年起,國家先後撥專款3.3億元用於維修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大昭寺三大文物古跡;2006年至2010年,中央財政又下撥5.7億元,對西藏22處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維修保護……

資料圖片:花木掩映中的羅布林卡新宮(2007年9月9日攝)

  上下一心 全民參與

  2008年9月25日發表的《西藏文化的保護與發展》白皮書明確指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保護和發展西藏的傳統文化,將繼續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多種手段,使西藏優秀傳統文化在有效保護的基礎上得到繼承、弘揚和發展。

  各級相關部門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的方針,對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八廓街古建築大院、薩迦寺、強巴林寺等一批文物古跡進行了維修搶救,一大批重點文物得到有效保護。

資料圖片:八廓街一角(6月10日攝)

  近年來,為進一步加大對我區文化遺産的保護力度,中央政府從政策、人才、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管理機構逐步健全、專業隊伍不斷擴大,保護體系漸趨完善,研究能力不斷提高。1985年,批准成立西藏自治區文物總店;1989年,成立西藏布達拉宮管理處;1994年,開始籌建西藏博物館,1999年,西藏博物館正式對外開放;1995年,籌建西藏自治區文物管理局;2005年,批准成立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研究所。迄今為止,全區已先後在拉薩市、山南地區、日喀則地區、昌都地區、林芝地區、那曲地區、阿裏地區設立了文物機構。截至目前,全區有各級文物管理機構8個、文物科研機構1個、文物總店1個和文物鑒定機構1個。隨著《文物保護條例》、《寺廟文物管理暫行條例》、《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流散文物管理暫行規定》、《布達拉宮保護管理辦法》等十幾個法規的陸續頒布,我區文物保護工作正逐步走上法制化、規範化軌道。

  文物保護和維修進入新階段

  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國家投入鉅額資金,對西藏重要文物古跡進行保護維修,恢復開放了一大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國家共投入3億多元,幫助西藏修復開放了1400多座寺廟,對昌都卡若、拉薩曲貢、山南昌果溝等新石器時代遺址進行了科學發掘,填補了西藏史前考古的空白。對扎什倫布寺、薩迦寺、桑耶寺、大昭寺、強巴林寺、羅布林卡、白居寺等古建築、古遺址進行了重點維修保護。特別是1989年到1994年,國家撥出5500萬元專款和大量珍貴物資對布達拉宮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維修。近年來,隨著中央財政對我區文化遺産保護投入力度的不斷加大,全區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如今,西藏傳統民族文化的保護工作正向更大範圍和更深層次上展開。國家實施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程,截至目前,全區共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61項,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120項。“十一五”期間,國家對西藏文物維修的投入總量比“十五”期間增加了近2億元,投資總額超過了之前的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和薩迦寺等三大重點文物維修工程。正在實施中的這批文物維修工程,包括15處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重要寺廟,以及7處歷朝歷代中央政府有效治理西藏地方的歷史遺跡。同時,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産調查、蒐集、整理和實物徵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僅日喀則地區,普查人員就先後深入18個縣的120個點,採訪民間藝人110人次,拍攝錄像資料5000余分鐘。

 

責編:張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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