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最高支付限額有望從2萬提高至5萬
據《西藏商報》報道 22日下午,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分組討論結束後,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姚瑞峰向記者透露了三項與市民健康和生活息息相關的措施,在2009年年底前,市民有望從中得到實惠。
資料圖片:2007年12月6日,拉薩城關區嘎瑪貢桑辦事處科員德央(左一)在給居民講解醫保政策。新華社記者 格桑達瓦 攝
“現在,我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每年的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超過2萬元,統籌基金就不再支付,由家庭帳戶支付或自付。按照新醫改方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將逐步提高到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以減輕居民醫藥費用負擔。所以,今年計劃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每年的最高支付限額提高至5萬元。”
“另外,我們還將降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起付標準,按照三檔定點醫療機構,計劃將原來分別為200元、400元和600元的起付標準調整為50元、100元、200元、400元,新增的50元檔次是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住院後能報銷的起付標準。”
“為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我區將增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病種,將原來15種特殊病病種增加至20種,高原病是主要考慮範圍。”
責編:張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