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2009年拉薩地區民營企業招聘周上發現,不少用人單位都要求大學生“有工作經驗”,而這恰恰是大多數大學生所缺少的。打破“經驗”瓶頸,是解決大學生就業難問題的迫切和必然要求。
資料圖片:5月20日,“2009民營企業招聘周啟動儀式暨拉薩地區第十六期人力資源洽談會”在西藏大廈召開。應聘者十分踴躍(圖片來源:中國西藏信息中心)
用人單位招聘人員,要求“來之能戰、戰之能勝”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能夠降低用人成本,實現效益最大化。但是,學校畢竟不是工作場所,學生在校期間的主要任務是學習書本知識,接觸社會工作的機會很少,學校安排的短暫實習,主要是為了檢驗和豐富學習成果。用人單位過分強調工作經驗,既對求職的畢業生不公平,還可能影響到在校學生的學業。
話説回來,學習的目的在於應用。用人單位的要求,對高校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也是一種提醒。近年來,國家倡導的素質教育,不僅是中小學教育的方向,而且也應該引起高校重視。高校應當通過調整專業、課程設置,使教學盡可能地與社會需求接軌,同時,應重視擴招後的學生實習問題,努力讓全體學生都有實習機會。
當前,“實習難”已成為大學生就業難的前奏。圍繞如何解決大學生就業難問題,最近社會各界眾説紛紜,其中一個觀點就是大學生要注重實習,積累工作經驗。很多高校負責人反映,學校找實習單位比較困難,不僅要向實習單位繳納費用,還常常要搭“人情”。不少高校的學生靠老師、家長私下幫忙找實習單位。有些大學生把到商場售貨、到飯店端盤子也算作實習,當成有社會經驗了。這種情況説明,在大學生實習這個問題上,學校教育如何與社會單位對接,值得有關部門研究解決。能否接納更多大學生實習、見習,幫助他們提高就業能力,也是對企業社會責任感的考驗。
給大學生提供實習機會,對用人單位而言並不是單向付出,而是一件“有利可圖”的事。接受大學生實習,便於用人單位提前介入高校畢業生選拔,是發現人才、儲備人力資源的有效渠道,值得各單位列入工作計劃,認真落實。
雖然,目前大學裏還沒有建立這樣的機制,但是筆者提醒廣大大學生,在今後的學習生活中,要有目的地進行實習、實踐。只有這樣,才能在就業的起跑線上爭取主動、具備優勢,才會找到更好的工作。
責編:李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