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列確宣佈,出席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的382名代表一致表決通過了一項議案,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以紀念50年前在西藏進行的民主改革。值此具有歷史意義的3月,當年曾目睹農奴悲慘生活的陳宗烈先生特別在《西藏旅遊》雜誌上發表了這篇文章,並提供大量珍貴圖片,讓我們永遠銘記那一段血淚斑斑的“西藏往事”。
1956年,我被分配到西藏日報社做攝影記者。那時的西藏尚處於封建農奴制度,佔總人口不到5%的“三大領主”,包括官府、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幾乎佔有了西藏全部土地、草場、山林和絕大部分牲畜;而佔總人口95%的農奴,卻被“上層領主”們踩在腳下,生死婚嫁全無自由。按照當時西藏通行的法典,人被分為三六九等,最低賤的“下等人”,如鐵匠、屠夫等,其命價僅值一根草繩。
在初進藏的那段日子裏,我曾親眼目睹過無數農奴所承受的繁重勞動和悲慘命運;也曾在西藏風雲劇變之時,親身參加民主改革工作隊,到農村牧區基層,訪貧問苦,宣傳政策,分土地、分牲畜、分房産等,親歷農奴翻身解放的全過程。那時的所見所聞,即使經過近50年的歲月洗禮,依然刻骨銘心、歷歷在目。
農奴次仁將這根斷臂一直保留著。(1959)
人間煉獄不過如此
記得有一次去拉薩東郊採訪,在一個領主的莊園外,我看到一個女農奴身上背負著沉重的麥草,她瘦弱的身軀可能只有八十多斤,可其背負的麥草少説也有兩百斤,看著她蹣跚前行,我的眼中飽含熱淚。而這樣的狀況在當時的西藏太常見了。這樣的農奴生活雖然悲苦,但相較于無吃無喝無勞動力的老弱農奴來説,已然算是幸運兒。
1956年,我在藏北那曲鎮的一所寺廟外曾親眼看見兩個流浪的乞兒與野狗搶食。他們都是農奴中地位最低的堆窮,家裏沒有任何生産資料,父母也只能到處打些短工,根本沒有多餘的口糧喂養他們,年幼的他們不得不加入街頭乞討的隊伍。由於藏傳佛教的影響,藏族人民對狗頗為重視,所以街頭的流浪狗總有人定時拿些吃的出來喂養,於是那些乞兒便與一群流浪狗待在一起,等著“好心人”施捨狗糧,然後與狗搶食。這種現象不僅是在那曲牧區,在拉薩、日喀則等地也很多。
然而,與狗搶食終不是生存之道。所以街頭經常會看見暴斃的乞兒與老人,尤其是冬日清晨。總會有許多流浪者餓死或者凍死。而見慣不怪的當時拉薩市政部門——“朗孜廈”的工作人員便在清晨推一輛車子,像處理街頭垃圾一樣將那些屍體處理掉。
而除了這些,領主們還以剜目、割耳、斷手、剁腳、剝皮、抽筋、投水等各種酷刑,殘害農奴。我曾見過舊時噶廈政府的一紙公文,如此寫道:“為達賴喇嘛唸經祝壽……急需濕腸一副,頭顱兩個,各種血,人皮一整張,望即送來。”所謂濕腸,就是鮮活的人的腸子,人皮也要鮮活的,這些東西大半是從可憐的農奴身上取得。當時的慘狀,我想人間煉獄也不過如此。
尼木宗農奴央金,帶著孩子逃亡到拉薩,流浪乞討,舉目無親,露宿街頭。(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