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西藏頻道 > 民生服務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西藏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貸款最長年限8年

 

CCTV.com  2009年04月29日 10:2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西藏日報  

  西藏自治區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最高額度雙職工30萬元、單職工20萬元,最長年限8年

  記者從自治區建設廳了解到,為進一步刺激自治區消費者市場購買力,自2009年5月1日起,自治區將提高全區幹部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延長貸款年限。全區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雙職工從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單職工從15萬元提高到20萬元,貸款最長年限從5年延長到8年。

  據了解,今後自治區幹部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個人及其配偶或者單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餘額之和的6倍,且不超過購買商品住房總價或建造、翻修、大修總價的70%;借款人申請的貸款期限與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不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具體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的收入、償債能力、抵押、擔保、信用度和自治區幹部職工流動性強等因素確定。

  自治區各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將嚴格按照年度貸款計劃指標,分季度合理安排貸款規模,控制貸款總量,以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規模與歸集存量的平衡。同時,相關部門還將進一步完善和細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加強住房公積金支取和貸款的管理,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支取和貸款有關年限規定,嚴格審批手續和程序。除享受低保、失業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經審核批准予以支取外,嚴禁住房公積金支取和貸款資金用於非購建住房消費。

責編:張曦健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