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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第6期編輯:白皓
5語論筆

      作者/白皓

      休斯頓火箭隊來了一個詹姆斯,但他並不那位剛剛奪得總冠軍的勒布朗-詹姆斯,而是詹姆斯-哈登。

      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明星球員,2009年的探花郎,2012年的聯盟最佳第六人,這些頭銜足以支撐起一個NBA明星級別球員的稱號。在未進聯盟之前,詹姆斯-哈登的球探報告上通常會出現這麼一句話:“已經是一個NBA級別的球員,成熟度無以倫比,能夠迅速提升一支球隊的戰力。”比起同齡人來講,成熟度其實是衡量一個初進NBA的新秀的軟性標準。

      從面相上來講,兩個詹姆斯有著相似的成熟程度。比如勒布朗如手掌長度一般的發跡線,比如哈登的那讓人誤以為是西亞地區標誌性的大鬍子。但這異於常人的成熟並不妨礙他們予取予求的得分能力,和對於NBA的適應程度。勒布朗進入第一個賽季就取得了場均20+5+5的數據,而哈登在轉會休斯頓火箭的第一場比賽中,就打出37+12的數據。這第一場比賽過後,休斯頓火箭的球迷們異常驚喜,仿佛他們找到了一位能夠帶領他們走出低谷的救世主。

      但是,這兩個詹姆斯截然不同。勒布朗從他的NBA第一個賽季開始,就是球隊的領袖,從騎士到熱火,無一不是如此。領袖氣質在職業體育中是一種不可培養,也不可磨滅的氣質。這種氣質往往能夠引領一個球隊的前進方向和打球風格。可是哈登在雷霆打了三個賽季的第六人,場均得分還沒有過20分。不論是常規賽還是季後賽,雷霆的核心與領袖永遠都是杜蘭特和韋斯特布魯克。雖説雷霆能夠異軍突起,于2011-2012賽季殺進總決賽,哈登功不可沒,但三當家畢竟是三當家。就像桃園結義的劉關張,張飛“于百萬軍中取上將首級如探囊取物耳”,但攻城略地的大方向,不是還得劉備定嗎!

      再説兩位詹姆斯的合同。勒布朗加盟熱火,簽署了一份6年1.1億美元的合同,2012-2013賽季年薪為1600萬美元;而哈登與火箭簽署了一份5年8000萬美元的頂薪合同。作為一名場均不到20分,憋屈了三個賽季的第六人,這份合同可謂天大的誘惑。但是之於火箭隊來講,全隊平均年齡僅23.96歲,是一支實打實的青年軍;陣中並無真正意義上的巨星,“林瘋狂”在經歷了紐約瘋狂之後,實力還有待考驗。這樣的一支球隊,正處在重建時期,而大手筆買下哈登,可謂總經理莫雷的一招險棋。

      在華人心中,喜歡休斯頓火箭的不在少數。儘管姚明退役,但其影響一批球迷的球隊取向,火箭——是華人籃球迷的首選球隊。引進林書豪,頂薪招來哈登,都是莫雷吸引關注度的商業手段。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中國贊助商已經從豐田中心撤出贊助合同,不再對火箭隊提供贊助。但是能連續登上國內報紙頭條的“哈林組合”,豈不正是招商引資的最好手段嗎!

      球迷熱捧,媒體熱炒,在大家都在拍手稱快的同時,我們似乎忘了最重要的一點——籃球是五個人的。每支球隊走上正軌需要時間磨合,打出自己內部的化學反應,那才能遇神殺神,遇佛殺佛。在夏季休賽期,火箭隊內部人員大調整,走了核心後衛洛瑞,來了在紐約瘋狂的林書豪;走了內線核心斯科拉,來了公牛內線悍將阿西克;走了得分手馬丁,來了“三年第六人”哈登。而相比于詹姆斯來説,不管是在騎士還是在熱火,他所經歷的身邊球員交易只是“補強”。哈登則去了一支連“他們自己都不太熟悉自己”的球隊。

      就像當初經典電影《滿漢全席》中説得那樣,黎明不是張國榮。哈登也不是詹姆斯,期望他帶領球隊走向勝利的同時,他也需要打出自己的模式,做一個火箭的“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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