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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賽季國內俱樂部球員轉會窗口於今天,新年的第一天正式開啟。與往年無異,“開窗”首日,並沒有俱樂部或個人前往中國足協辦理轉會手續。據了解,針對去年底曝出的于濤轉會糾紛個案,中國足協醞釀在今年進一步強化球員工作合同核查程序,以遏制“陰陽合同”侵害球員作為勞動者應享有的權利。
在中國足協職業聯賽理事會投票敲定新賽季職業俱樂部外援轉會及註冊辦法後,協會也于去年底正式推出新賽季國內俱樂部球員轉會規定。根據規定,國內俱樂部首次轉會窗口將於今天正式開啟,並於2月28日關閉。不過由於亞冠聯賽即將於2月開打,因此中超BIG4需要更早落實引援工作及轉會註冊手續的辦理。
雖然今天是轉會窗口開啟的第一天,但是並沒有任何俱樂部或球員個人前往足協辦理轉會手續,而足協註冊辦的工作人員也都放假休息。中國足協相關人士解釋,從往年的慣例來看,球員轉會手續一般集中在球員轉會窗口關閉前的1、2天內辦理。而由於部分球員的轉會談判異常艱辛,他們的轉會證明甚至要到轉會窗口關閉日當天晚間23點多傳至足協,有些球員的轉會手續甚至因顧推延到轉會窗口關閉後辦理,前提是其俱樂部提出正當理由,並以書面形式提交延辦申請。
其實,今年國內俱樂部球員轉會工作是在一種特殊的背景下開始的——就在足協發出轉會辦法通知前不久,上海足壇曝出了原申花球員于濤轉會糾紛的事情。雖然這件事情直到新年首日還沒有産生具體結果,但是由於此事引發有關“球員自由身”、“球員與俱樂部補充協議”、“優先續約權”等一系列概念的討論,也引起中國足協的高度重視,特別是申花與于濤補充協議並未送交中國足協備案的事實,一定程度上透射出“陰陽合同”仍可能客觀存在,這在中國足協看來,已經構成對職業聯賽發展的侵害。
由於足球行業規定並不能淩駕於國家大法,約束球員與俱樂部建立的契約關係。因此對於于濤補充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應,中國足協無權具體認定,只能從行業規則範圍內,判斷于濤是否可以以自由身轉會。中國足協有關人士在談到這個問題時,也指出,于濤的問題不僅僅反映出,球員與俱樂部之間可能存有不平等勞資關係,也反映出球員對於相關法律、法規學習、理解不足的現狀。因此也希望借于濤個案,提醒廣大球員在與俱樂部溝通合作時,理智作決定,在簽訂合作契約之前,慎重思量,並對合同內容嚴格把關。據了解,中國足協已經醞釀在轉會窗口關閉後,加強國內俱樂部球員工作合同的核查。也就是説,在要求俱樂部將球員工作合同送交協會備案後,還要向球員發去類似轉會合同簽訂認證函,證實送交到協會的備案合同是附有球員本人簽字的真實合同。這樣一來,即便出現勞資糾紛,球員、俱樂部都能以事實為論據。于濤不知備案合同內容的尷尬也不會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