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3日下午,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召開會議對埃爾克森在足協盃對楊昊的犯規進行研究,紀委會成員一致認為埃爾克森屬於暴力行為,必須進行追加處罰。按照中國足協紀律處罰條例第54條第一款規定,足協對埃爾克森處以停賽4場、罰款2萬元人民幣的追加處罰,這4場停賽只在足協盃比賽中執行。
廣州恒大客場和貴州人和的足協盃決賽首回合比賽火藥味十足,比賽進行到第29分鐘,埃爾克森在前場拿球時,被防守他的楊昊踩到了腳,埃爾克森惱羞成怒,直接推了楊昊的臉,楊昊順勢捂著臉倒地打滾,本場比賽執法主裁判日本人木村博之直接出示紅牌罰下埃爾克森,埃爾克森也知道行為比較嚴重,沒有進行太多抗議就走回了更衣室。
本場比賽的比賽監督與裁判監督提交的比賽報告中記了埃爾克森的犯規行為,上交給了中國足協裁委會和紀委會。3日下午,紀律委員會正式召開會議對埃爾克森的行為進行研究,結果一致認為埃爾克森屬於暴力行為必須追加處罰。
依照《紀律準則及處理辦法》中的第3章第54條第1款規定:“實施暴力,沒有造成身體傷害或健康損害的,被停賽至少4場,並處以至少2萬元的罰款。”埃爾克森將被停賽4場,罰款2萬。由於今年足協盃比賽只剩一場,所以埃爾克森另外三場停賽處罰將延續到下賽季足協盃比賽中,但不會影響他參加中超聯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