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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官方發佈隆多條款 評得分助攻王應出場58次

發佈時間:2013年10月29日 14:13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央視網體育綜合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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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多

  北京時間2013年10月29日,NBA官方發佈新賽季技術統計規則,杜絕了隆多式漏洞。

  在場均得分、場均籃板和場均助攻等數據統計方面,新規則如下:一個球員必須參加70%的場次(普通賽季為58場比賽,縮水賽季按比例計算),才可以被列入統計名單。如果出場次數不足58場(或70%),那麼必須將整體數據除以58場(或70%)來參與排名。

  這條規則是為了杜絕上賽季隆多獲得聯盟助攻王這一漏洞而實行的。在2012-13賽季,隆多僅僅出場38次,獲得420次助攻,最終就以場均11.1次助攻獲得聯盟的助攻王。出場70次,場均9.7次助攻的保羅只能屈居第二位。因為按照之前的規定,一名球員參加評選需要滿足“出場70次或以上”和“總得分超過1400分,總籃板超過800個,總助攻超過400個”這兩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隆多的420次助攻滿足第二個條件,因此力壓保羅獲得助攻王。

  但按照新規,隆多上賽季參與評選,場均助攻數據應該換算為420/58=7.2次,只能排在聯盟第9位,和助攻王無緣。因此,這條規則也可以命名為“隆多條款”。

  不過也有例外,在2005-06賽季,傑拉德-華萊士在55場比賽中搶斷138次,當時他以場均2.51次搶斷獲得搶斷王。按照新規,他的數據應該換算作138/58=2.38次,但依然領先第二名布文-奈特的2.28次,仍然是搶斷王。

  除關於場均數據外,在三項命中率的統計方面,規則如下:投籃命中率必須命中300個進球或場均命中300/82=3.66個進球以上,罰球命中率必須命中125個罰球或場均命中1.52個罰球以上,這兩條規則並未改變。三分命中率之前要求命中55個或場均命中0.7個,新規則要求命中82個或場均命中率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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