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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多家媒體報道的前國足主教練卡馬喬與中國足協合同糾紛一事,北京市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熊智近日向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提交實名舉報,舉報前國足主教練西班牙人卡馬喬及其團隊存在重大偷稅漏稅行為,要求卡馬喬及其團隊必須向中國稅務機關依法申報收入並足額納稅,並嚴懲中國足協不當行為,維護國家及法律的尊嚴。
要求嚴懲中國足協不當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熊智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中國足協是卡馬喬團隊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但是,中國足協超越法律規定,與卡馬喬團隊締結違背中國法律的結稅合同,怠于履行扣繳義務人法定義務,依法應當處以應納稅金額50%以上3倍以下罰款。
對於此次舉報,熊智表示,當前這樣的納稅義務轉移的案例及合同很多,大家已形成一種習慣。但是,習慣性不等於合法性,錯誤的習慣必須得到糾正。
熊智説,作為一名實名舉報人,按照我國現行規定,國家稅務總局應當在接到舉報函的15日內向其本通報案件進展和處理結果。本報將對此事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