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7月24日消息,由於在NBL半決賽和總決賽第一場,現場都出現了觀眾向場內投擲水瓶和雜物的情況,對此中國籃協開出罰單:對重慶隊罰款1萬,對江蘇隊罰款5千元。以下為處罰原文:
各賽區、各參賽俱樂部:
2013年7月19日,在2013NBL聯賽(以下簡稱聯賽)半決賽第三場廣州自由人(即重慶翱龍)對四川金強的比賽中,在比賽進行到距第四節結束還有40秒時,部分觀眾對裁判的判罰不滿並向場內投擲了礦泉水瓶和雜物,工作人員及時撿走未延誤比賽。對重慶賽區再次發生類似問題,為嚴肅聯賽紀律,根據《2013全國男子籃球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八十五條之規定,對重慶賽區取消優秀賽區評選資格並核減廣州自由人籃球俱樂部(即重慶翱龍)聯賽經費1萬元的處罰。
2013年7月21日進行的聯賽決賽第一場,江蘇同曦對四川金強的比賽結束時,部分觀眾向場內投擲了礦泉水瓶和雜物,其中一個礦泉水瓶砸中聯賽工作人員。根據《2013全國男子籃球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八十五條之規定,對合肥賽區及江蘇同曦籃球俱樂部給予嚴重警告並核減江蘇同曦籃球俱樂部聯賽經費5千元的處罰。
聯賽已進入決賽階段,比賽更加激烈,相關賽區、俱樂部一定要加強教育和管理,制定工作預案,並嚴格落實賽區安保工作要求,尤其是賽前安檢工作。比賽中要及時發現問題苗頭,及時予以管理和解決。
注:籃協處罰中所説的廣州自由人即重慶翱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