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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 北京時間11月15日,據ESPN的安德魯-布蘭德特報道,工會拒絕接受新提案,他們的使命也到頭了。接下來,球員將向法院提起免責申明,同時推動解散工會。而眼下一個問題也浮出水面,解散工會是否會影響到NBA球員現有的合同?
大衛-斯特恩是一個陰謀家,他在NBA進退兩難之際拋出最後通牒,試圖用“分化瓦解”的策略,在普通球員之間造成分裂。對於球員們提出解散工會,斯特恩警告此舉將會給他們造成財政上的極大損失。斯特恩還稱,資方質疑球員們提起的免責申明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如果球員們執意提起訴訟,那麼勞資雙方之間的關係將終止,所有球員的合同也將失效。為此,他希望紐約南部地區法院能夠支持他的這一訴求。
仲裁先例
在1998-99賽季的那次停擺中,資方就曾警告工會,在停擺期間各隊將拒發薪水,當時工會還稱資方蓄意破壞雙方之間的合同。不過當時的仲裁人約翰-菲力克認為:“在具備法律效力的停擺期間,球員合同關於薪資的部分將是無效的,無法運作的。”他的理由是雙方簽訂的勞資協議是這些合同的運作者和載體。當然,菲力克説這番話的前提是,所謂球員合同是特指勞資協議規定的鉅額薪金部分。用菲力克的原話來説,就是這些合同都是“取決於”勞資協議的,和勞資協議“緊密相連”。
適用於今天嗎?
當然,一位仲裁員12年前所説的話,不會束縛住紐約南部地區法院的手腳,他們將作出自己的判斷。其實,在筆者看來,法院此番很可能無法認同NBA的説法。NBA球員的合同是具有保障性的,這也意味著,即使球員因能力有限或傷病原因被裁掉,薪水也應照發不誤。資方除非能證明,合同的保障性能如斯特恩所説的那樣,“在罷工、停擺以及因其他原因導致的停賽期間”是失效的,否則資方此番很難在法庭上討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