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北京時間2011年10月25日,即使對於很多剛剛入門的NBA網友來説,他們也基本上都知道一個名詞叫做“交易薪金對等原則”,這是多年來NBA勞資條款中比較固定的一個規則了。但是據最新的消息來看,這個規則在正在談判的新勞資條款中可能不會存在了。
其實“交易薪金對等”這個名詞只是我們的簡稱,詳細來説是這樣的:一個超過了工資帽的球隊,他在交易中得到的球員總工資不能超過在這次交易中送走的球員總工資的“125%+10萬美元”。或者説,誤差在25%加上10萬美元之內的,我們都算做薪金是對等的。
但是據美國記者克裏斯-謝爾丹得到的消息,球員們在現在的勞資談判中對於這條規則提出了質疑,想要進行大範圍的修改,而老闆們雖然沒有完全同意球員們的要求,但是只是將範圍縮小了一些,與原來的“125%+10萬美元”相比,同樣有了不小的變化。
球員們在談判中提出,希望雙方在交易中得到球員與送出球員的薪水浮動範圍在225%之間,也就是説,送出工資在1000萬美元的球員或者球員組合,最多可以得到工資總額在2250萬美元的球員或者球員組合,而不是原來的“1250+10=1260萬美元”的球員組合。
老闆們沒有同意球員們的這一要求,但是他們同樣也同意增加雙方的誤差範圍,他們給出的浮動標準是在140%到150%之間,也就是説送出1000萬美元的球員組合的時候,可以得到1400萬美元或者1500萬美元的球員組合。
140%到150%這個比例雖然沒有球員們提出的225%那麼誇張,但是與原來的125%+10萬美元相比,也是一個很大的改進了。如果最終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球隊與球隊之間進行交易就會容易多了,至少不用在配平薪水方面花費過多的精力了,畢竟這個範圍對於絕大多數球員和球隊來説,都是很容易就達到的。
還是按照1000萬美元為例,他們得到的上限是1400萬美元或者1500萬美元,但是下限也有714萬美元(140%)或者667萬美元(150%),一個可以在700-1400萬之間浮動的範圍,還能夠有多少限制嗎?何況這只是老闆們提出的要求,雙方在討價還價之後,這個範圍可能還會在擴大一些,最終可能在150%-225%之間達成妥協。
所以我們基本上可以説,原來我們熟悉並且經常提到的“交易薪金對等原則”,很可能在新的勞資條款中就存在了。
當然,現在這一條只是新勞資條款中諸多談判事項中的一個,其他討論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説此前熱議的奢侈稅的徵收方案,也就是老闆們提出的“逐級遞增”的方法,還有困擾談判的伯德條款的使用,雙年特例的使用等等,這些與交易薪金對等原則一樣,在新的勞資條款中都可能有很大的改動,也是雙方目前正在爭執的焦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