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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1日 14:16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天津日報
中國足協昨天公佈了新修改的2011賽季球員轉會相關細則,原參加亞冠聯賽球隊的優惠政策被取消,球員轉會原與國際足聯規定相悖的條款也都作了修訂。
新賽季球員第一次轉會的時間,中超和中甲球隊從今年12月30日開始,至明年3月23日結束。各球隊轉入的國內球員名額,仍不得超過5名無年齡限制和3名21歲以下的球員。而外籍球員的轉會,中超球隊累計更換或新轉入球員不得超過5名,中甲球隊不得超過4名。轉會後,中超球隊現有外籍球員數量不得超過5人(其中來自非亞足聯的球員不得超過4人)。
關於球員自由轉會的問題,雖然新規定沒有作具體的説明,但在職業球員轉會的條款中,足協明確規定:只要與原俱樂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都可以轉會,即使合同期限未滿,只要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或合同一方以正當理由終止的,也都可以不受限制轉會。原來各保護期的條款都已被取消。
當然,為保持合同的穩定性,維護球員和俱樂部各方的利益,中國足協也提出了約定條款。對於利用轉會規定漏洞,“出口轉內銷”的問題,足協也都作了具體的限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