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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0日 08:28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新快報
■哈秋
2007年4月15日,在聖安東尼奧馬刺隊和達拉斯小牛的一場常規賽中,喬 克勞福德突然判坐在板凳上的蒂姆 鄧肯技術犯規,將其驅除出場,因為——鄧肯對著他笑。
太搞怪的事了。
直到昨天,我才敢確定——原來裁判真可以放任自己的情緒,根據自己的喜好判罰的,即使在美國水平最高的籃球聯賽中,即使在千百萬雙眼睛的注視下。
在克勞福德近日出版的自傳中,他為自己的行為解釋:“我不允許球員或者教練不尊重我的職業。我要他們尊重我的職業。我要他們知道,我尊重他們的職業,他們也應當尊重我的職業。”
克勞福德覺得鄧肯在挑戰他的權威,於是他毫不猶豫地“懲罰”鄧肯。
據鄧肯賽後透露,當時在場邊克勞福德挑釁要和他比比拳腳。
到現在,我們可以得出一個易怒的、暴躁的、霸道的、充滿攻擊性的一條鬥牛犬的形象。
當然,克勞福德在球場的“暴行”還有很多。
克勞福德把自己的攻擊性歸結于小時候的經歷,他看見過當棒球裁判的父親與球員爭執,所以他決心長大之後一定要掌控全局,先客為主。
後來他進入NBA,成為了一個明星裁判。NBA希望有各種各樣的元素,那也是為什麼“土豆”、“大寶貝”之類球員能夠躋身其中的原因。一個暴躁的裁判有時候比一場乏味的常規賽更矚目。
當然,這和一般意義上裁判形象相差太遠。廣東地區把裁判叫做“球證”,點出了公正的意思。作為體育規則的執行者,裁判應該注意的是公正,接著才是判罰。
一些足球裁判表示,最好的執法就是裁判在球場中“消失”,觀眾盡情欣賞比賽,而不會注意到判罰。
當然,像克勞福德這樣明目張膽作秀的裁判其實也沒有太大的害處。至少比起暗中搞鬼的裁判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