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甘慧報道 在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對於芬檢舉周繼紅貪污其獎金一事,作出“不存在違規發放獎金”的結論後,于芬于昨天採取了新的行動。她委託她的律師王兆峰就此事向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發出律師函,要求監察局對她的舉報作出正面回應。
王兆峰説:“于芬是在今年1月份遞交檢舉信的,在過去的那麼長時間裏,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的答覆都僅僅是面向公眾的,從來沒有跟我的當事人進行直接的接觸,甚至連書面或口頭的回復都沒有。所以,我們已經正式向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發去了律師函,要求他們能夠給我們一個正面的答覆。”根據國家信訪條例,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在舉報人舉報3個月內給予舉報人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的答覆;如果被舉報人的案情輕微,紀檢監察部門可內部處理,如果案情嚴重,紀檢監察部門應請求檢察機關介入處理。據悉,一旦有關方面置之不理,那麼于芬還將採取進一步的措施。王兆峰表示:“如果不能得到答覆的話,不排除通過提出訴訟來解決糾紛的可能。”
就在於芬向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發去律師函前一天,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就于芬的事情發表了一份聲明。對遊管中心聲明中“對現任教練和輸送教練獎金金額的計算是清楚、準確的”的説法,王兆峰同樣也提出了疑義。王兆峰説:“根據于芬自己的測算,獎金應至少在100萬元以上,而目前實際領到手的只有15.7萬元,至於被‘代領’的獎金,于芬沒有收到。並且到目前為止,于芬方面沒有見到任何游泳中心給出獎金核算清單。因此,‘獎金計算清楚準確’一説也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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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