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過後,于芬又一次隆重地出現在各大媒體,開始了她又一次狀告周繼紅的經歷。對她的這個行為,讚賞者有知,認為她是體制下的犧牲品,她是一個好教練;反對者有之,認為周繼紅是清白的,跳水隊的賬目也是清楚的。作為一個旁觀者,我沒有感到“清”,反而是越加糊塗了。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她們兩人之間,只要有一個對是對,那麼,另外一個就是錯的,不但錯了,還要背負一個很不好的名聲。
還好,跳水隊這次只差一塊金牌就實現了大滿貫,這至少讓周繼紅有不少的支持者。雖然説我們不唯金牌論,不唯成績論,但每個人都知道,金牌才是最有力的説明,成績才能體現一個人、一個團隊的價值,你每屆都在那裏做著“重在參與”的事,純粹是對人力、物力和財力的巨大浪費嘛。我在想,要是跳水隊這次沒有拿到這麼多的金牌,或者是讓一多半的金牌旁落別人家,那于芬的語氣應該更重一些,質疑周繼紅的人也會更多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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