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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中心知情人:于芬獎金或無問題 她破了潛規則

 

CCTV.com  2008年11月04日 09:44  進入體育論壇  來源:網易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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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易體育10月30日報道:于芬與游泳管理中心以及中國跳水隊掌門人周繼紅的"獎金門"事件已經上演了很多天,在這幾天當中,各種各樣的説法層出不窮。在於芬教練多次公開向外界披露其中內幕和細節的同時,另外一方當事人游泳管理中心的反映顯然要沉默了很多。

    于 芬

    游泳管理中心的老大李樺眼見事態愈演愈烈的情況下終於站出來説了一句"中心此前回應過一次,監察局也回應了,賬目清楚,沒有問題。"在説這句話的時候,李樺顯然也是充滿了底氣。而于芬教練的反應也是寸步不讓,直接拋出一句"可以不公開賬目,但是要給我于芬本人一個説法。"

    他們之間這一來一往的言辭交涉讓大眾頗感有趣,因為雙方都認為自己沒有任何責任。但是問題現在已經出現,到底是在哪個方面出現了問題現如今是眾説紛紜、越説越糊塗。

    為了弄清這其中的問題,筆者聯絡找到了游泳中心的某位教練,請他説明一下到底作為輸送教練的于芬應該拿到多少錢?這位教練坦言:“雖然我不是跳水隊的,但是基本上各個中心的獎金分配方法都一樣。主要和教練員所帶這名運動員的年限、離開時間直接挂鉤。于芬拿到的獎金有可能完全是符合規定的。”

    對於具體的分配百分比是如何劃分的,該教練回答説:“這個跟各個省市對體育的投入直接挂鉤。現任教練就是和運動員拿一樣的全額獎金。輸送教練的情況就比較複雜了,例如我們省就是按照輸送2年以內可以拿到80%-100%、4年大概就是50%-60%左右、6年或者8年以上的基本上也就沒有了。”

    説完這句話,這位教練笑了。“從正常的情況來説,輸送教練的獎金應該是各個省市往下分發,我還沒有聽説有國家一級的管理中心發獎金這件事情。但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各個省市下發了文件,他們發放的獎金不完全給輸送教練,在現有的獎金裏面,輸送教練與現任教練之間再分配,那麼就有可能是省市部門直接給到所屬項目的管理中心,然後再由各中心發放。”

    于芬與跳水隊的恩恩怨怨現在可以説是街知巷聞了,這位教練也不諱言自己看到了很多相關的報道,對於這件事情,這位教練也發表了自己個人的看法。“其實很多事情都不好説,但是我個人覺得于芬雖然為國家培養了很多的冠軍人才,但是她畢竟只是輸送教練,假如説一個運動員離開你10年了你還要説是自己的功勞這顯然有點無理取鬧了。一個教練不可能説帶過一個運動員就吃一輩子飯。”

    “很多事情不好説”是這位教練重復次數最多的一句話。“因為畢竟不是當事人之一,所以很多事情也確實不好妄下定論。我也是猜測,于芬能夠這麼理直氣壯的説自己是佔理的一方,那麼是不是有個別人從中確實做了什麼貓膩,是不是因為跳水是中國強項,人才輩出,競爭非常激烈,而只要上了奧運會拿到冠軍,就和第二年的全運會金牌挂鉤,地方體育局為了完成任務也只能服從游泳跳水管理中心的指示,地方體育局再得到了個別人的指令後不敢將獎金髮放到于芬個人手中。國家游泳管理中心畢竟是最直接的領導,作為地方體育局應該也不敢説是不服從。”

    “當然我也是在猜測是不是有這種可能性,沒有任何的事實根據,但是從很多的報道上來看,畢竟于芬追溯的獎金是將近10年前的了,她到今天才要用司法程序來解決這件事情,顯然是已經忍耐多時。她採取這樣的一種方式,很有可能打破了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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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Duan Hong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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