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檢舉”周繼紅私吞獎金一事,並沒有因為國家體育總局的表態澄清而平息,反而被于芬推向了司法程序。于芬昨日對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關於“檢舉門”的表態提出疑問,並且指出涉及自己的獎金髮放清單涉嫌造假。
于芬還表示已聘請了律師,並且將相關的舉報材料直接遞交給了檢察機關。
前天,國家體育總局方面通過新華社發表了聲明,表示游泳中心的賬目明晰,不存在於芬所提出的有人私吞獎金的問題。
在看到總局監察局的這一聲明後,于芬表示:“總局監察局和紀檢部門從未就我舉報周繼紅一事給過我明確的調查結果,自從我向總局紀檢部門舉報之後,僅在今年4月,總局紀檢部門約見過我一次。當時,他們給我宣讀了獎金簽收清單,請我確認哪些獎金我領取過,哪些沒有領取過。在發現有5人代我領取獎金後,我曾當即指出,我沒有委託過這5人代我領取獎金,我也沒有從這5人手中拿到過任何獎金,這5人中有的我甚至都不認識。我曾請求紀檢部門對這5人為何代我領取獎金作出調查,紀檢部門卻把調查情況的責任推給了游泳中心。”
于芬還表示,此後她還進一步向國家體育總局紀檢部門反映,在自己找到5名代領者中的一人後,發現這名代領者的簽名是被人複製到獎金領取單上的。這名代領者已經為于芬的律師寫下了書面證明,證明自己從未為于芬領取過任何獎金,他的簽名完全是被人冒用。
于芬説,她還發現,在國家體育總局紀檢部門向自己宣讀獎金簽收清單時,有一筆獎金數額是16.8萬元,但自己實際收到的金額只有13萬元,而中國跳水隊留存的單據上卻註明為19萬元。鋻於以上疑點,她決定聘請律師訴之法律。
據于芬的代理律師介紹,至少從目前掌握的證據看,于芬未能得到應得的獎金是有事實依據的,如果能啟動法律程序,追回這些獎金的成功率很高。現在需要弄清的一個基本事實是,這麼多的獎金現在到底在哪?是被別人領走了,或是仍在跳水隊,還是被其他人侵吞了?如果還在跳水隊,可以採取內部行政手段解決;如果有人冒領,可以採取民事途徑解決;如果是虛構身份,則涉及到欺詐和詐騙;如果其他人利用職務之便佔有,便是貪污的問題了。
不過,于芬表示,追回數百萬元的獎金並不是根本目的,自己只是希望弄清楚,什麼人在操縱中國跳水隊的獎金髮放程序,為什麼疑點如此之多的程序卻可以堂而皇之地存在了近10年。
而此前一直對此事保持沉默的中國跳水隊領隊周繼紅,在國家體育總局發表聲明後,也對此事作了回應。她説:“關於獎金的問題,跳水隊這邊沒有財務,是由游泳中心的財務來整體負責的,每筆賬目都應該是很清楚的,從我1998年到跳水隊以來便是如此。其實關於于芬反映的問題,中心早已回復過她,我現在不方便就這件事情進行表態。”梁燕
相關鏈結:
于芬:中國最小的高級教練 帶出郭晶晶伏明霞
于芬3點質疑引外媒關注 律師:追回獎金成功率高
于芬:"代領者"經查沒領我的獎金 誰在背後授意?
于芬若撒謊就構成侵權 律師:矛頭應針對代領者
于芬若撒謊就構成侵權 律師:矛頭應針對代領者
于芬質疑總局聲明:檢舉信屬實 我準備訴諸法律
責編:鄒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