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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若撒謊就構成侵權 律師:矛頭應針對代領者

 

CCTV.com  2008年10月29日 10:0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前日,總局監察局表態“不存在周繼紅侵佔獎金問題”,而于芬正在尋求司法介入。律師許子棟在剖析事件時指出,從目前的情況看,于芬的訴訟主體應該是代領獎金的5個人,而非周繼紅。

  許子棟曾幫艾冬梅等人打過狀告教練王德顯的官司。他指出,如果于芬真的沒有拿到獎金,那麼5個代領的人就可能涉嫌侵佔他人財産。“知道誰把錢領走了,就可以直接起訴他。”許子棟表示。

  不過,于芬指出5個代理人中有人可以證明並未代領過獎金,其簽名是別人寫的。許子棟表示偽造簽名也屬違法,“從目前的情況看,偽造簽名還屬於民事範疇,不過情節嚴重的話,也會構成刑事詐騙。”

  許子棟同時認為,一旦于芬揭發“周繼紅私吞獎金”不實,她也構成侵權。“她在博客和接受採訪時都説到這個事,如果不屬實,那就構成侵犯名譽權,嚴重的話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趙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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