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劉娜)官方表態:中國跳水隊領隊周繼紅沒有私吞獎金。
關於清華跳水隊總教練于芬檢舉中國跳水隊領隊周繼紅侵佔獎金問題,昨天,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首次公開進行了回應,表示不存在周繼紅個人侵佔獎金問題。
近日,一封檢舉信在網絡上曝光,內容是關於于芬檢舉周繼紅涉嫌私吞自己獎金一事的,並被于芬認定屬實。
昨天,收到檢舉信的一方──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負責人首次公開表態,他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國家跳水隊獎金髮放手續清楚、完備,不存在周繼紅個人侵佔獎金問題。
該負責人説,2008年1月30日,監察局收到于芬反映周繼紅貪污其獎金問題的舉報信。
經監察局協調,游泳中心組織人員就于芬舉報信中提及的7名運動員的18筆獎金髮放情況進行核查。其間翻閱了有關財務資料,除于芬自己領取的獎金外,其他獎金由5人代為領取。核查結果表明,獎金髮放手續清楚、完備,不存在周繼紅個人侵佔獎金問題。
該負責人表示,4月2日,監察局約見於芬,向其反饋了獎金髮放的核查情況。于芬當時表示,她很感謝總局對她反映問題的重視。
關於核查和反饋情況,監察局也及時向總局黨組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進行了專題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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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已經聘請律師
對於總局紀檢部門昨天通過媒體發佈的表態聲明,于芬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作為檢舉人始終沒得到明確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所以她已經聘請了律師,並且將相關舉報材料直接遞交給了檢察機關。
在事實面前,于芬相信中國體育圈不能游離于國家法律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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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檢舉信主要內容
于芬在檢舉信中稱:在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林躍、王鑫及何姿這7名隊員的身上,她只拿到了15.7萬的獎金,其餘獎金未能拿到。
雖然檢舉信中于芬並沒給出獎金的具體差額,但此前她曾表示:“近十年來,我培養的運動員多次獲得國內外賽事冠亞軍,按規定,作為教練我理應享有相當數額的獎金,累計下來已達幾百萬。” 文/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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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Duan Hong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