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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毛皮動物養殖之前咱們先講一個故事,故事來自《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君在秦國遭人陷害,被秦王軟禁。他想通過秦王的愛姬在秦王面前説説好話。秦王的愛姬答應了他的請求,但條件是要孟嘗君把已經獻給秦王的白狐大衣送給她。沒辦法孟嘗君只能讓人偷出白狐大衣。那麼,這白狐大衣到底有多值錢呢?《史記》是這麼説的,“孟嘗君有一狐白裘,值千金,天下無雙”。一件白狐大衣值一千兩金子,可見這狐皮的昂貴程度。
過去有種説法,“一品玄狐二品貂,三品穿狐貉”。這一品二品三品指的都是官階,也就是説,過去這狐狸皮,水貂皮,貉子皮是貴族高官們的專用服飾,也是咱們國家傳統中認為的最高檔的毛皮。既然狐狸皮,水貂皮,貉子皮這麼有價值,自然也吸引了不少希望靠養殖狐狸致富的人。不過這養毛皮動物可不簡單。在説怎麼養毛皮動物之前,咱還得問個問題。
不知您想過沒有,這自然界裏邊毛皮能做衣服的動物可挺多的,為什麼古人那麼偏愛狐狸,而不選別的比如説老虎皮、兔子皮還有狗皮什麼呢?
要説在過去的封建社會裏,沒有野生動物保護法,朝廷官員們可以想用哪種動物的毛皮就捕來取皮,沒什麼限制。在這種情況下,可供選擇的毛皮動物實在是太多了。
咱們先拿老虎來説吧,虎為獸中之王,虎皮透著一股英武之氣。在野生狀態下,老虎一年四季生活在野外,即不打洞也不做窩,就靠著一身皮毛過冬,所以老虎皮一定很暖和。雖説老虎比較兇猛不好抓,但是朝廷要想徵用,發一道聖旨,多派幾個有經驗的獵手,抓幾隻老虎那也沒多大問題呀!而且老虎還有獸中之王的名頭,按説最適合朝廷大員們選擇了。可是,從古至今,拿老虎皮當坐墊的倒是不少,卻沒見誰穿在身上。這是為什麼呢?那是因為老虎皮粗毛少絨,雖然看上去挺華麗,可是毛質卻特別硬,這要是穿在身上,多扎得慌呀! 穿衣服,光好看、保暖還不行,舒適感也很重要,就因為在這一點上不合要求,老虎皮就不能成為高檔毛皮的主角了。
看來這毛皮製品光暖和不行,還得穿著舒服呀。對,一定得是毛質柔軟的。哎,兔子的毛質軟和,那麼兔皮行不行呢?
兔子是穴居動物,不像老虎那樣整年地風吹日曬,所以皮毛比老虎也要柔軟得多。如果拿兔皮做衣服,還有個好處,那就是皮張供應不成問題。您想啊,兔子一年能産七八窩,一窩少説也有五六隻,而且兔子的生長速度還挺快,三四個月就長大了。所以,用兔皮做衣裳,可以説是想用多少就有多少。可是,兔皮也沒能成為高檔服飾的主角,因為它有個缺點——不耐穿。它的皮質太差,皮質纖維拉力太小,愛掉毛,只能穿一年到兩年,甚至有的一年不到它就穿爛了。”
兔皮雖然柔軟、暖和,但是太不耐穿了。再説過去還沒有給毛皮染色的技術,而兔子皮的毛色太暗了,不夠漂亮。人家皇家顯貴們的穿著,追求的就是富麗堂皇呀。所以用不怎麼亮麗的兔皮給朝廷大員們做衣服那就好比是拿葡萄汁充花露水——不是那塊香料呀!
有人説了,這話不對吧,獺兔皮不是挺亮麗的嗎,為什麼不用獺兔皮呢?原因很簡單,獺兔皮亮麗是亮麗,但它是最近幾十來年才引進到咱們國家的,而咱們剛才説的兔子,是野生狀態下的肉兔, 那皮毛和獺兔的皮毛是不能同日而語。所以,過去咱們國家的三大高檔毛皮動物裏就沒有獺兔的席位。
老虎皮暖和,可是穿著扎得慌;兔子皮柔軟,又不耐穿,作為高檔毛皮都不怎麼合格!其實呀,有一種動物按説最有機會被選中作為皇家用品的。誰呢?狗哇!
狗是我們人類馴化最早也是馴化最為成功的動物之一,要説與我們人最親近的動物,可能狗是排在最前面的。從這個角度來説,狗最有可能被選中了,那麼為什麼狗皮也沒有進入高檔毛皮的行列?專家説了,狗皮毛又長又稀,皮又厚,誰要是把狗皮穿在身上,又沉又不美觀。另外,俗話説“下雨陰天狗腥味”,過去由於受加工技術的制約,狗皮不容易熟制。而熟制不好的狗皮,一但受潮就會發出一股比較難聞的氣味,就衝這一點,狗皮可就註定上不了大臺面嘍,一般人是不會穿張狗皮來充當高檔襲皮的。再説這狗皮褥子,過去有些人家鋪的狗皮褥子可不是特意殺了狗取的皮,大多數是自家養的狗壽終正寢了,人們捨不得扔掉它,就把皮留著。所以,那狗皮當褥墊,有時候是一種紀念意義,圖的不是暖和、美觀。
綜上所述,虎皮、兔皮還有狗皮雖然各有特點,可是作為高檔毛皮都差著點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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