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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面劃地為營 水下刨底三尺 竭澤而漁令人擔憂
核心閱讀
近年來,洞庭湖正面臨著一場生態危機,江豚銳減至90頭,4年來已有30余種魚滅絕。非法捕撈給當地漁業帶來毀滅性傷害。
為保護洞庭湖的魚類資源,湖南省出臺了相關規定並有明確的禁漁期。為何這麼多魚類仍難存活?洞庭湖到底保護得怎麼樣?記者近日深入到中心湖區進行走訪。
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志願者、老漁民范欽貴正在清除一處“迷魂陣”。
本報記者 周立耘 攝
非法捕撈花樣繁多
網圍、矮圍、迷魂陣,洞庭湖變成“魚塘”
記者近日乘船沿著湘江主航道一路南行,途經一處湖灘綠洲時,發現綠洲深處有一道酷似紗窗的高密網。綠色的尼龍網片鋪在草叢中,足有3米多寬,沿湖洲邊一字排開。每隔1—2米,就插著一根5米多長的竹竿。
“這就是用於非法捕魚、隱蔽性極強的網圍。”據當地人徐先生介紹,隨著水位上升,湖灘綠洲成了魚類天然的産卵、索餌、洄遊、棲息場地。而當魚兒盡情繁衍生息之時,非法捕魚者偷偷將網的一邊拉起來挂在事先插好的竹竿上,形成了一個碩大的網圍。待秋天湖水退出時,大小魚兒便困在網中,無處可逃。
在華容縣注滋口鎮朝天口堤段的湖洲上,10多米長的竹竿堆積如山。正在削竹枝的廖師傅告訴記者:“這是準備運到二壩子水域插網圍用的。”
按照規定,二壩子是洞庭湖的天然水域,禁止用網圍捕魚。可到了二壩子水域,記者看到,灘塗湖洲高高豎起的網圍,一眼望不到盡頭,二壩子的航道被網圍擠成了一條約50米寬的水溝。“漲水時,魚進入網圍,但進得來,出去就難了。”當地人李老漢説。
有漁民告訴記者,僅東洞庭湖,面積過萬畝的網圍就有100多個。在當地除了網圍,還有橫行洞庭湖幾十年的矮圍。
在君山後湖,漁民何大明指著一道看不到盡頭的土堤説,這就是矮圍。“矮圍是部分漁民佔地為王,在湖中人為建的堤壩,堤寬7米、高3米,面積小的幾百畝,大的上萬畝。豐水季節,堤壩沒入水中,看不出啥;枯水時,堤壩露出水面,使湖泊變成一口口水塘。”
“待秋季湖水退去,矮圍內留下一層魚。”漁民姜雲秀説。記者看到,由於溫度較高,來不及撈取的小魚盡數死去,圍內一時臭氣熏天。登上矮圍,順圍堤一路前行,腳下不時踩著一堆堆魚麟。遠處淺水中停泊的幾條船上堆滿了竹竿、漁網,與近在咫尺的“迷魂陣”,構成了一幅竭澤而漁的圖景。正是這些矮圍,把渾然一體的洞庭湖撕扯成了大小不一的“魚塘”。
“不待冬水全面退落,承包人紛紛岸上安營紮寨,水下刨底三尺,水能放幹的放幹,放不幹的用泵抽幹,抽不幹的再用電打,所有沾葷帶腥的都不放過,資源的滅絕性破壞無法估量。”姜雲秀説。
禁捕規定成了擺設
有企業參與捕撈,4年已有30多種魚滅絕
根據《湖南省漁業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禁止使用“迷魂陣”、禁止攔河、攔湖截捕或套網捕魚。禁止使用矮圍捕魚。可記者實地調查後發現,洞庭湖非法捕魚一直存在,條例規定仿佛成了擺設,並未形成有效約束。
“一把竹竿,幾丈網布,魚兒只要進來,悉數打盡。”這就是漁民們口中的“迷魂陣”。這種早已被國家明令禁用的非法漁具,在洞庭湖上卻隨處可見,有的就公然插在船隻頻繁往來的主航道旁。湖南省也曾花大力氣整治這些亂象。有漁民告訴記者,“主航道旁、眼皮下面確實拆掉了幾個,但湖心地帶、爛泥深處的網圍、矮圍卻依然如故。”
記者發現,建網圍矮圍並不全是漁民的個人行為,還有企業參與其中。在南縣蘆葦場,一條半是石塊半是水泥鋪成的道路長約1000米,盡頭是一條用挖土機掘出的30米寬河道。有幾個本地人正在岸邊忙著搭工棚。“這是一個上魚的碼頭,河道最少有10公里長,是運魚用的。”李老漢介紹,“魚從二壩子網圍中運出來,每天少的時候是幾噸,多的時候十幾噸,是益陽益華水産品有限公司從網圍中捕撈上來的。這裡10天內還要修‘圍子'哩!”
今年3月10日至6月30日是洞庭湖的春季禁漁期。4月12日,執法人員在東洞庭湖下紅旗湖水域發現一條大躉船,裏面有90多個塑料魚簍、柴油機、水泵、微型電機、兩台汽油發電機。經鑒定,是一個電捕魚據點。
據介紹,幾年前湖南省也大力整治過電捕魚。當年在東洞庭湖,非法電捕活動形成“五大區域、五大團夥”。其中“楊林寨幫”活動最囂張,將水上公安船炸壞,人炸傷。如今,電捕魚在洞庭湖仍未絕跡。
持續不斷的非法捕撈,使東洞庭的一個又一個物種悄然絕跡。許多漁民反映,胭脂魚、白鱘等珍貴魚種早已不見,近4年來,洞庭湖僅魚類就有30多種消失得無影無蹤。洞庭湖水域的天然捕撈量,已從過去的每年12萬噸,銳減到目前的兩三萬噸。
罰款增收成公開秘密
利益主體各自為政,國家資源被隨意發包
老漁民范欽貴告訴記者,一個面積過萬畝的網圍,成本不過二三十萬元,但秋天網獲的魚足有百萬餘斤。非法捕撈所能帶來的巨大利潤,是驅使漁民和企業建網圍矮圍的動力。
種種跡象表明,當地漁政部門並未對非法捕撈行為進行大力度的打擊。原因何在?
據了解,幾年前洞庭湖區岳陽、常德、益陽三個湖區市縣漁政人數達335人,沅江一個縣級市漁政站就有118人,而財政每年的補貼僅3萬到5萬元。
為了養人養事,漁政罰款增收成了各級漁政部門公開的秘密。岳陽縣譚家圍子的漁民們反映,幾年前,他們使用“迷魂陣”作業,每戶一年交2000元,電捕船交3000元。“只要交了錢,就沒人管你。”益陽市老漁民皮志先説。一些財大氣粗的老闆更是與管理部門串通一氣,在湖區圈地築圍,成了名符其實的湖匪漁霸。
與漁政部門一樣,以“吃資源”為生的利益主體,在洞庭湖比比皆是。如東洞庭湖,水域涉及岳陽、益陽兩個地級市和岳陽、汨羅、湘陰、華容、南縣、沅江等6個縣市及君山、岳陽樓兩個區,這意味著多個地區和多個部門對東洞庭湖都有執法權,有利大家爭,無利沒人管。這些利益主體將國家資源視為本部門“私産”,隨意發包。一到夏季,大大小小的湖漢溝港都被發包一空,一些地方連航道也被“分段”賣出。
幾年前,岳陽市曾花大力氣整治亂象。事隔幾年,亂象又變著花樣捲土重來。“網圍、矮圍不但沒減少,還大有增加之勢。”漁民江科明説,“很多都是大老闆的,我們普通漁民碰都不敢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