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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3月25日本版報道《討債十餘年 討回一堆“公章”》。
本報南寧3月28日電 (記者龐革平、謝振華)“錢終於能要回來啦!”今天10時40分許,謝振新打來電話高興地告訴記者:“陶圩鎮方面已按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還款,並已將錢存入縣法院專戶。辦完相關手續,下周便能轉給我們。”
3月26日上午,縣法院組織當事雙方到庭就債務問題進行調解。當天的溝通協商,未能就還款期限等達成共識。隨後,陶圩鎮班子研究決定,要克服種種困難,努力按照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事項履行債務人義務。
陶圩鎮政府財力有限,想方設法只籌得5萬元。因資金缺口太大,縣委、縣政府同意特事特辦由縣財政借款49萬元給陶圩鎮政府,用於償還這筆債務。縣財政的借款,將從該鎮辦公經費逐年扣除。3月27日下午,陶圩鎮政府將籌集的54萬元存入縣法院專戶,由縣法院辦完相關手續後,再將款項轉交債權人。
3月28日上午,謝氏父子來到橫縣人民法院,與該院執行局核算利息等。最終計算確定,陶圩鎮方面需歸還欠款本息等53萬多元。因還要辦理其他相關手續,欠款將於下週轉入謝氏父子指定賬戶。
“終於雲開霧散了!感謝人民日報對我們基層百姓困難的關注,感謝各級領導對我們普通群眾問題的關心。”62歲的謝汝忠激動地説。
“今後,我們將認真對類似情況進行調研梳理,儘快核實,認真對待,依法依規統籌分類解決,始終努力維護政府誠信和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南寧市委常委、橫縣縣委書記李振林表示,橫縣將把此事作為進一步落實“轉變幹部作風、密切聯絡群眾”要求和貫徹“八項規定”的一個實例,在解決問題、調處矛盾、服務群眾中考驗幹部,組織開展務實、清廉、為民主題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作風,提高機關效能,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事件回放】
14年討債始末
廣西橫縣農民謝汝忠,1999年,將自己的28萬元積蓄借給陶圩鎮政府和鎮財政所。14年來,他向鎮政府、鎮財政所討要,卻屢遭推諉,只討回一堆公章印。
後來,老謝父子提起訴訟。2010年橫縣人民法院一審、2011年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都判定要求陶圩鎮政府和鎮財政所共同歸還所欠本金和相應利息,卻遭遇了執行難:各個部門都稱沒錢,接著拖欠。
此事經本報25日、27日連續報道後,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主要領導批示要求認真對待加以解決,並舉一反三,維護群眾利益,維護政府形象。
橫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此事,在第一時間召集縣法院、陶圩鎮有關負責人了解詳細情況,並明確陶圩鎮政府作為主體,及時與當事人聯絡協商,儘快研究制定還款方案,依法依規、積極穩妥解決債務問題。
【網議】
依法杜絕失信
才是治理之道
@楓楓木風:政府欠債不還,多緣于“債務多了不發愁”的舊觀念和官僚主義,是在拿黨和政府的形象作賭注。14年未還的債務,不僅僅是經濟上的欠賬,更是對黨和政府信用的一種透支。制度上強化政府債務管理,輿論上加強信用監督,法律上嚴懲失信行為,才是治理之道。
@王勳續:從討債14年討回一堆公章表明,有些地方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把法律當兒戲,把群眾冷暖棄之不顧,經媒體曝光後有關領導相繼作了批示,當然這件事情會有一個峰迴路轉的圓滿結局,但會讓群眾逐漸失去了對法律的公信力。
@這醫生有點小情緒:我一直很奇怪為什麼一定要等媒體曝光之後,事情才有可能解決。媒體只能曝光個例,要真正解決此類問題還是得靠合理的監督機制,人民大眾都到監督中來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摘編自人民日報法人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