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幹部每年報告家庭財産

    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縣處級副職及以上的領導幹部、大中型國企領導每年須上報個人財産及婚姻變化、配偶子女移民狀況等。其中,財産申報最受媒體和網民關注。

編輯説

老百姓對官員財産公示的呼聲逐年提高,當中央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幹部每年報告家庭財産的通知下發時,引來叫好聲一片,同時伴隨而來的是能否得到具體執行的疑問,以及能否接受全民監督的強烈訴求。新規定出臺,公眾關注操作性如何,以及在反腐敗方面取得什麼樣的效果,顯示出人們對貪腐的深惡痛絕。但是寄希望於一紙通知就能解決這個“老大難”的問題顯然不夠理智,當通知一類的規範經過實踐能否最終形成法律制度,並能強力執行,這或許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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