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貫徹?中國明確刑訊逼供取證不能作為定案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聯合發文,強調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詞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編輯説

刑訊逼供據説也是行業潛規則,至於這個傳説絕大多數的人都沒有親歷過,也不願意有可證明的機會。人們痛恨罪惡,雖然恨某一個犯罪的人嘴上會説出“恨不得殺一千刀”之類的話,但也僅僅是説説而已,真要讓他殺一刀也殺不了,人是善良的,相信法律自有公道的人多。為什麼同樣的事情在某些警察那裏就不起作用了呢?不但能對罪犯下狠手,也能對疑犯下狠手,這是權力的力量,還是缺少監督的力量?

説焦點 東莞公安公佈私人手機號高調向“黃賭毒”宣戰 不看廣告看療效
你支持高調"掃黃打非"嗎?
關於我們

責編:王敬東

 

聯絡:wangjingdong@cntv.cn

 

歡迎提出意見和建議,並誠邀您的參與。

 

版權聲明:復興社區原創策劃,歡迎轉載,轉載時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