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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信令,是手機和基站之間的一種控制機制,信令負責協調流量、語音的傳輸。在傳統的移動通信方式中,信令基本上只是一個輔助作用。但是,在目前越來越多的智慧手機,尤其是智慧手機上,越來越多的即時通信軟體的衝擊下,過多的信令已經成為一個問題。
QQ和微信等即時通信應用(一般稱為OTT應用)有個特點,每隔一小段時間就要向網絡推送狀態信息,可供你的好友查看你是否在線等等。這些信息都是以信令的形式傳輸的,如同週期性的“心跳”。手機從待機狀態調整為與基站通信狀態,有著非常繁瑣的過程,單説聯絡上後基站發出調整手機功率的信號,就要上百次之多。如果一地有大量的OTT應用被使用,産生的大量信令會給手機網絡帶來很大的負擔。這被稱為“信令風暴”。信令風暴可能導致通信網絡無法正常運行。2012年1月,東京地區的網絡發生故障,在持續四個多小時的故障期間,有252萬用戶受到了影響。運營商NTT DOCOMO事後調查發現,激增的數據流量是導致網絡故障的主因,而産生大量數據流量的來源是一款可以提供免費語音通信的Android應用,會每隔3至5分鐘發送控制信令。
更麻煩的是,雖然OTT軟體産生了比傳統方式多得多的信令數量,但信令的流量消耗卻相當小。依現在以流量為單位的移動通信計價形式,它們造成的對通信設施的額外壓力的成本無法轉移給軟體的使用者。從運營商的角度來説,將多出來的成本部分轉移給用戶或下游企業的衝動是可以理解的。
雖然提出收費要求有其正當性,但市場並不是運營商一方説了算的。能不能真的收費,首先要經過與交易夥伴的商業談判。在智慧手機早已能大範圍普及的國外,卻基本看不到這種OTT軟體收費的現象。即使是在OTT軟體造成了通信癱瘓的日本,各電信運營商也不曾向軟體商或用戶收取過費用。
這其中的商業邏輯是,電信運營商在與軟體商的談判中不佔優勢。在OTT軟體蓬勃發展的時代,電信運營商的網絡服務已經管道化。對於用戶來説,用哪家的移動網絡都差別不大,但用什麼通訊軟體卻差別很大——顯然,通訊軟體商才真正握著流量的“命門”。倘若有哪家運營商單方面試圖收費,就會使其在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而價格同盟這種事物,在完全競爭的市場中也是不可能維持的。
三家運營商中,推動對微信收費最積極的就是中移動。中國移動總裁李躍去年12月就開始表示, OTT企業對傳統運營商的擠壓非常明顯,使得運營商原來的短信、話音、甚至包括國際電話業務都受到了很大挑戰,最明顯的就是騰訊。今年2月,董事長奚國華又稱,與互聯網企業之間的競爭將比傳統通信領域的競爭更嚴峻。中移動甚至還發佈報告,指責微信佔用了中移動60%的信令資源,但僅僅帶來了10%的移動數據流量。
中國聯通的態度就頗為微妙,一方面,總經理陸益民稱“微信確實給運營商業務帶來嚴峻挑戰”。但是每一次發言,他們都強調雙方的相互依存與合作。而中國電信則最為淡定,董事長王曉初表示,未來可能微信對短信等增值業務收入構成衝擊,但至今對中國電信業務影響不大。
造成這種態度差異的原因主要是運營制式不同。相比起聯通和電信的3G網絡,中移動還是2G和2.5G。據《人民郵電》文章的解釋,之所以OTT類業務對2G、2.5G網絡信令通道的衝擊很大,是因為2G、2.5G網絡通道相對較窄,速率較慢,而由於歷史原因又承載了大多數用戶。
顯然,就像前面所説,假如移動單方面試圖額外收費,勢必使其在與聯通、移動的競爭中落于下風。但是,這一狀況卻並非移動本身造成的。
3G通信制式共有三種:CDMA2000、WCDMA和TD-SCDMA。其中,國外通行的是前兩種制式,TD-SCDMA則屬於中國原創,也基本屬於中國獨有。在2008年的電信行業大重組中,3G制式被重新洗牌,基於搞平衡的思路,工信部把將最有價值和潛力的CDMA2000和WCDMA分給了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TD-SCDMA扔給了當時用戶佔有量最大的中國移動。這一行政指令就是目前中國移動在商業劣勢的主要原因。
TD-SCDMA是一個比較邊緣化的制式,大部分主流手機和平板電腦製造商的産品都不支持這個網絡。目前市面上絕大部分TD-SCDMA手機都屬於移動定制機。TD-SCDMA至今發展的也並不理想,新TD業務的網速,有時候還沒有2G或者2.5G數據業務的網速快,因此造近7億的移動用戶,絕大部分依舊在使用2G和2.5G數據業務。
既然行政指令是競爭不平衡的首要原因,中國移動大概會向工信部反映,工信部大概也不會袖手旁觀。移動單方面的收費絕無成功的可能,私下聯合聯通和電信搞價格聯盟也不現實,但由工信部通過行政手段組成一個價格聯盟卻有一定的可能性。
早在今年2月27日,工信部就曾召集三大運營商就OTT業務的影響進行討論,但最終由於中國移動與中國聯通針對運營商補貼的方案爭論不一,最終未達成一致意見。就像前面所説,一旦微信收費最大的獲益者是移動,作為競爭對手的聯通和電信並不樂意與移動處於同一條戰線。
但是,國企之所以是國企,就因為它們在普通的商業邏輯之上還有一層政治邏輯,表面上三家國企相互競爭,但僅限于工信部劃定的範圍內,還時常受政令的干預。同時,國企高管本身的一層“體制內”身份,使得他們對工信部的控制不得不言聽計從,甚至在另一些時候,他們自己就曾或將是政令干預的來源。
基於這層政治原因,一個難以抗拒的價格同盟已然形成。經過3月中旬的又一次工信部內部會議,工信部部長苗圩在月底明確表態,運營商收費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已經要求運營商制定相應的解決方案提交工信部。
“對,就是要確保這是一個正常的商業談判。” 日前,在參加國內某媒體的訪談節目時,工信部部長苗圩如是説,“作為政府主管部門,絕不允許幾家聯合起來欺負騰訊。”
然而現實是,聯合幾家運營商一起“欺負”騰訊的,正是工信部自己。要保護談判雙方的平等地位,首先要保證雙方都有不談的權利,也有談成免費的權利。但現在,騰訊已經沒有拒絕談判的可能,甚至沒有了拒絕收費的可能,而且必須是三家運營商都收費。收費數額可能有少量差異,但這不能改變在微信收費一事上,三家運營商已經形成壟斷的事實。
原本,將電信行業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實現政企分開、管辦分離,在企業化的基礎上分拆業務造成市場化競爭。但現在看來,政令干預企業經營現象仍然存在,工信部依然對三家運營商的經營範圍有裁判權,甚至可以插手具體的商業談判。這樣的背景下,所謂競爭也不過是偽市場真壟斷的把戲。
從根本上説,中國電信業目前大部分的問題,都來自於市場開放競爭的不足。一方面電信業準入被事實關閉,沒有工信部發放的牌照無法開展任何電信服務,三大運營商並未面臨真正充分的競爭;另一方面三大運營商的國企身份使他們頻頻受到指令干預,承擔一些政治性的工程、領取財政補貼。這些非市場因素使得電信服務的低效率得以保持,而較少考慮提升服務質量。業務受衝擊時首先想的不是提高自身服務而是借壟斷提高“地租”,競爭不利時不考慮自己扭轉而是找工信部“哭訴”。
現在微信可能造成的網絡危機這麼早就擺上臺面(而不是在3G普及之後),主要原因正是工信部的制式分配。假如允許運營商自行選擇制式,那麼很可能7億移動用戶早已大量3G化,網絡根本不會像目前這麼緊張。假如市場競爭充分,在運營商管道化的形勢下,三大運營商即便有收費衝動,也很可能像國外那樣難以實現。
市場最基本的邏輯,就是通過利潤鼓勵與用戶需求相符的創新。OTT軟體發達的今天,運營商的創新空間不大,所以利潤集中在了下游的軟體商,這鼓勵了軟體商做出更多的商品以繁榮市場。但現在工信部企圖以政令的手段讓運營商在其中分到更大的、與其作出的創新不符的一杯羹,這無疑是對創新的打擊。雖然各方一再強調,不會對用戶收費,但收費對創新的壓制,會實實在在地損害所有用戶的長期利益。
本專題製作參考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劉遠舉《“微信收費”的技術、商業、政治、法律邏輯》。
改革開放以來,大部分經濟領域的問題都來自市場化不足,解決之道自然是放鬆管制,鼓勵競爭。用管制解決管制帶來的問題,除了能滿足國企自身的利潤要求,對市場上的其他群體都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