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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英政府承認上千萬噸可回收垃圾被運往亞洲


中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已成為世界“垃圾場”?

    “洋垃圾”服裝在不少地方氾濫。

英國英國上千萬噸垃圾運往中印,英政府稱垃圾“不受他們控制”

據《每日電訊報》報道,近年來,英國僅在2012年,就有17個集裝箱、總重達420噸的生活垃圾從英國運往亞洲,而其中七成被確認運往包括中國在內的遠東國家。
    在英國環境、食品與農村事務部公佈的文件中,英國大臣們承認,在很大程度上,每年運往國外的1200萬噸“綠色”垃圾的命運是不受他們控制的。2006年末,英國天空電視臺在中國廣東省“洋垃圾村”聯滘村的採訪報道引發震驚。當時英國政府的調查稱,從中國到英國的集裝箱貨船通常載滿各種生活消費品,但許多船隻在返回時則裝滿英國的廢舊物品和回收垃圾,每年輸入中國的垃圾數量達200萬噸。

美國美國向中國出口“洋垃圾”,10年翻4番

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數據,自2000年至2011年,中國從美國進口的垃圾廢品交易額從最初的7.4億美元飆升到115.4億美元,2011年佔中國從美國進口貿易總額的11.1%,僅次於農作物、電腦和電子産品、化學品和運輸設備。
    在美國向中國出口的貨物中,有一種貨物看似不太可能、卻在迅猛增長,那就是垃圾。每年都有大量的垃圾在稍經處理後被裝船發往中國,這裡面有廢棄汽車和舊家電上拆卸下來的金屬、空紙箱和舊報紙等可利用的紙張以及廢舊塑料汽水瓶等。這些垃圾在送到中國後成了造紙廠、煉鋼廠和其他工廠的原材料,為中國快速增長的、以出口為導向的工業經濟提供動力。

日本日本廢舊金屬出口中國,核污染垃圾“誤入”寧波

2012年6月,網上一則消息稱,寧波海關在進口貨運渠道查獲一批來自日本的1127噸輻射超標廢金屬,經檢驗檢疫部門測定,輻射源為銫-137,輻射值超國家規定200%,為國家明令禁止進境的貨物。後經調查證實,該消息不準確,輻射值超標並不是200%,超標廢金屬是9.26噸,而且這批廢舊金屬也已經全部退回日本,並沒有流入國內。
    據當事企業介紹,日本的供貨商在出口廢舊金屬之前,必須要經過日中商品檢查株式會社的檢驗檢疫。日中商檢獲得中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授權,廢舊金屬經過其檢驗合格,方能裝船出口,而日中商檢也為環金公司進口的這批廢舊金屬出具了合格證,日方解釋稱問題可能出在運貨汽車上。此事日方企業自然需承擔責任,而垃圾進口背後巨大的污染風險顯露無疑。

全球全球電子垃圾,七成倒進中國

據聯合國報告預測,到2020年,中國的廢舊電腦將比2007年翻一番到兩番,中國的廢棄手機將增長7倍。更觸目驚心的是,全球每年産生的5億噸電子垃圾,70%以上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中國。中國東部沿海地區儼然成為全球電子垃圾的集散地。
    當前,各類電子廢料佔用著大量資源,形成龐大的“電子垃圾”。在全球最大的電子垃圾場廣東貴嶼,廢舊電子産品堆積如山,環境重度污染。這成為中國正在遭受的電子垃圾之殤的縮影。

中國“洋垃圾”落地,回收少填埋多

一些國家向中國等地出口的垃圾,被冠以一個看上去很美的名字:回收。然而這種回收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完全不符合環保的標準,尤其是一些電子垃圾,在粗放拆解過程中,不少劇毒物質被直接排放,含有鉛、鋇等有毒重金屬的溶液被直接排放到土壤、水源中,無用的玻璃纖維基板等廢棄物燃燒後産生二惡英等劇毒物質。可以説,這其實不是回收,而是不負責任的危險行為。
    據英國《每日郵報》網站5日報道,英國政府已承認,各家各戶為了回收利用而辛苦分類的上千萬噸家庭垃圾正被運往中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等國家,其中大部分最終進了填埋場。

誰來阻止“洋垃圾”毒害中國?

    數據顯示,全球每年産生5億噸電子垃圾,其中80%運到亞洲,而其中90%進入中國(即5億噸電子垃圾中72%進入中國)。

天方夜譚有些國家規定垃圾運到國外也要合理回收,但這只是“天方夜譚”

在英國,立法者制定了禁止向不發達國家傾銷垃圾的法律,違法者將面臨最高兩年的刑期和沒有金額上限的罰款。英國1994年生效的《廢品轉運法令》即為約束該行為的法律。不過,出口分類後的可回收廢品在英國是合法的。但英國官方2007年曾公示,政府過去兩年對500個集裝箱進行檢查後發現,大約一半沒有裝載法律要求的乾淨的分類可回收廢品。
    1989年3月,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通過《控制危險廢料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中國、英國等均是締約國。該公約旨在遏止越境轉移危險廢料,特別是向發展中國家出口和轉移危險廢料。而美國政府不僅拒簽巴塞爾公約和禁令,還在《資源保護和再生法案》有關保護進口國的款項(即要求預先通知有害廢物的航運)中,豁免了電子廢物這一項。

亡羊補牢對“洋垃圾”的認識是一個過程,過去的監管不足亟需“亡羊補牢”

我國允許進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定廢棄物,但規定生活垃圾不能入境,走私更是被嚴格禁止。然而近年來,海關多次查獲走私進入中國的垃圾。有關部門對“洋垃圾”進出口現象長期監管不足,很多“洋垃圾”會通過各種名義流入,如“捐助物資”、“二手物資”、“可回收物資”,對於中國和外國的法律來説,界定這些物品的性質都是一個難題和漏洞。2011年,中國開始才出臺《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等政策,其中包括禁止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等,嚴查垃圾走私。但過去十幾年間,我們對進入國門的“洋垃圾”認識不足,在經濟發展面前忽視了環境問題,一些地方的環境必然要為此埋單。

裏應外合利益驅動下,難免有中外商人的“裏應外合”

在技術上,美國等西方國家完全有能力處理電子垃圾,不過由於監管嚴格,處理成本相當高昂,在“利益至上”理念的驅動下,他們把這個燙手山芋甩給了發展中國家。國家環保總局專家吳玉萍舉例説:“把電子垃圾賣給中國商人,美國商人是要付錢給中國商人的。但是他們情願這樣做,因為如果自己處理電子垃圾需要花300元,那麼將他們非法出口到中國,就可以只花100元。”而對於中國國內“進口商”來説,不但不用花錢購買電子垃圾,而且對方還付給自己100元,經處理後,有些元器件、重金屬還能再賣點錢,兩頭賺錢。正是在這樣的小額利益趨使下,加上我國國內低下的環境標準和法律執行力,讓中外商人“裏應外合”把洋垃圾“鼓搗”進了中國。

“洋垃圾”問題背後是發展之問

    “洋垃圾”入侵與垃圾圍城何其相似?

失靈發達國家自己的“生産者延伸責任”一齣國就失靈

生産者延伸責任又稱企業延伸責任、産品延伸責任,指的是生産者必須承擔其産品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的責任。在這一原則下,電子電器産品生産者或銷售者,可能就需要建立回收系統,處理廢棄産品或者設備。生産者延伸責任在很多西方國家落實得較為到位,英國1995年出臺的《環境法》規定,為了促進或保證增加産品或材料的再利用,對有關産品或材料的生産人員施加生産者的責任義務。挪威的《廢電子電機産品管理法》將收集及回收廢電子電器産品的義務,擴及到進口商與製造商所設立之機構。
    然而,可以想見的是,越是嚴苛的國內法律,越容易催生一些企業將垃圾運至國外以規避法律。有英國官員曾説,那些向中國出口垃圾的公司可以兩頭拿錢,英國地方政府要向這些垃圾處理公司支付每噸35英鎊的費用,使垃圾公司省下了大筆的處理垃圾費用;此外,他們還能從中國進口商那裏獲得出口收入。

落地發展中國家要阻止垃圾落地不能止于海關

除了繼續完善法律,讓有關進口的法律落實到位,要阻止垃圾落地,僅靠海關難以解決問題,因為不少“洋垃圾”很容易通過隱性手段規避檢查。縱觀近年來媒體曝光的案例,在“洋垃圾”流轉上,中國不少地方已經形成鏈條,一些地方形成了特有的“洋垃圾”産業。
    過去在處理“洋垃圾”上,無論是企業還是當地有關部門,一直對環境問題抱著淡漠的態度,恐怕才是更為深層次的原因。外國人不願看到環境被污染,導致本國垃圾不得不靠出口。現在我們必須意識到環境保護問題,發揮民眾的監督作用,完善法律制度,對一切可能影響環境的生産環節真正監管到位,才可能從源頭上杜絕這個問題。

反思解決“洋垃圾”問題需要我們反思環保與發展問題

“洋垃圾”並非毫無用處,也可以産生效益,比如電子廢棄物的回收價值很大。現在的問題是發達國家有技術降低垃圾對環境的污染,但不願承擔成本;發展中國家難以投入技術,但有承接這種産轉移的市場需求。“洋垃圾”問題,與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進行産業轉移在本質上頗為類似。清華大學環境係教授、國內固體廢氣物方面的專家聶永豐説:“我一直持有這種觀點,只要存在貧富懸殊,有害的物質就一定會從富裕的地方流向貧窮的地方。”
    政府對“洋垃圾”現象長期監管不足,這背後實際上也有認識逐步深入的問題。在對經濟發展的渴求面前,先吃飽還是先環保是一個明顯的無奈選擇。隨著發展向前,環保在經濟發展中的比重應該是一個日益增加的過程。在經濟、法律、制度多層面反思環保成本問題,“洋垃圾”買賣才能得到規範或杜絕。


    實際上,無論是“洋垃圾”還是國內産生的垃圾,都在日益困擾著我們,這些都是對發展之問,到了做出改變的時候了。對“洋垃圾”説“不”,就是對過去的發展方式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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