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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看待城建的“公共利益”?
大局利益為重,城市好了也能惠及百姓。
要注重個人利益,城建也要科學合理。
不好説。

江蘇常熟:
政府城建打著“公共利益”口號,如何平衡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

去年春節前,江蘇常熟湖苑五區的居民們從《常熟日報》上的一則通告突然得知,自己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將在15天內被收回,隨之而來的就是拆遷。當地政府在沒有與居民協商的前提下,僅憑一紙通告,就宣稱要在15天內收回。常熟市政府強行收回土地的理由,則是所謂的“公共利益”,就是建成未來的“休閒商務區”。
      自己的房産為什麼毫無商量,説收回就收回?這樣的“商業開發”能算“公共利益”嗎?拆遷補償合理嗎?土地儲備中心作為拆遷項目的主體究竟有沒有法律依據?
      湖苑五區均為獨院式住宅,所處位置優越,市場價值很高。而政府公佈的收地補償計劃,卻按照四類地區估算,加上綜合補貼,一平米最高可以達到一萬一的補償款,也與市場價格差距太大。住戶紛紛不同意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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