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城鎮化 速度與質量雙提升的背後

張佔斌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  2013-03-08

        城鎮化是中國這個農業大國在邁向現代化過程中的必由之路。對於城鎮化的重大意義,目前已形成基本共識。在過去的四五個月裏,李克強同志曾六次強調城鎮化。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意味著,城鎮化已成為我國十八大之後最重要的發展問題之一。


        回首過去十年,中國的城鎮化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也留下了不少經驗和教訓。

城鎮化的速度與質量都成就斐然

        過去十年間,中國的城鎮化無論是在速度還是質量方面,都可圈可點。

        首先,城鎮人口迅速增加,城鎮化進程加快發展。十年中,我國城鎮常住人口數量快速增長,城市化率顯著提高。2011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達到6.91億,城鎮化率達到51.27%,與2002年相比,城鎮常住人口增加了1.89億人,提高12.26個百分點。城鎮常住人口的增加,一方面大大擴展了城市的市場需求規模,另一方面為城鎮製造業、服務業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勞動力。

        與此同時,城鎮數量增長很快,城市規模進一步擴大,初步形成了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為骨幹、小城鎮為基礎的多層次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2002年以來,我國城市建成區面積由2.6萬平方公里左右,擴大到4萬多平方公里,擴大的面積十分可觀。到2011年底,全國共有657個城市,建制鎮增加至19683個;全國有30個城市的常住人口超過800萬人,其中13個城市超過1000萬人。

        隨著數量和規模的增長,我國城市的空間形態,從城市單體發展向城市群體發展轉變。中國城市發展,尤其是大城市發展,已逐步邁入到城市群、城市圈、城市帶和城市網的發展時期,初步形成了“兩橫三縱”的城鎮化戰略格局。

        我國城市發展方式也在從單純的規模擴張向規模和質量並舉轉變。過去十年間,由於環境、資源,特別是土地等方面的壓力和影響,城市開始從規模擴張為主進入到規模與質量同時增進的新發展時期,城市的經濟結構和功能特徵逐步趨向優化。具體表現在:城市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城市GDP佔全國的比重進一步提高;同國家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相適應,大城市注重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進行了經濟結構特別是産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進而促進了城市性質的變化或功能的轉型,有助於形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基礎設施的現代化程度顯著提高,新技術、新手段得到大量應用,基礎設施功能日益增加,承載能力、系統性和效率都有了顯著的進步,改善了城市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的條件。

        而與這些硬體發展相適應的是,城鄉隔離局面也在逐步被打破,城鄉關係進一步得到改善。隨著城鄉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城鄉分割和隔離的二元體制逐漸被打破,城鄉之間勞動力、人口、資本、人才和技術的流動日益增多,城鄉商品流通關係和市場結構不斷發生變化,城鄉分治的格局逐漸被“市管縣”的體制所取代,城鄉經濟發展出現了某種融合的態勢。

“城市病”的傾向仍然存在

        過去十年,我國的城鎮化雖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從整體上看依然滯後,也出現了類似“城市病”的各種問題,並導致了其他社會經濟問題的産生。這些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

        首先,局部存在著幾種值得反思的屬於病態城鎮化傾向的不良現象,如半城鎮化、隱性城鎮化、被城鎮化、準城市化、“貴族化”城鎮化和“大躍進”城鎮化等現象。

        其次,由於缺乏有效措施和調控機制,在城鎮化的宏觀整體佈局上,還存在著大城市過度集聚、小城鎮發展無序,地區發展失衡、城市之間的關係不協調等問題。這些問題雖然還沒有發展為嚴重的“城市病”,但如果不採取科學的城鎮化戰略,儘早預防和治理,就必然積重難返,無法根治。

        第三,病態城鎮化帶來了其他各种經濟社會發展問題。例如,由於半城鎮化和隱性城鎮化造成了我國數量龐大的農民工群體和日益嚴重的農民工問題。再如,由於城市偏向政策和城鄉要素難以自由流動,造成城鄉收入差距過大;此外,我國經濟發展中出現的雙二元結構、內需不足、第三産業發展滯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困難、勞動生産率偏低,以及環境污染、能耗偏高、發展難以持續等諸多問題,都是由於城鎮化滯後、城鎮化質量不高造成的。

提高城鎮化質量是下一步的政策方向

        城鎮化的狀況與城鎮化政策密切相關。2002年以來,我國積極適應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的要求,不失時機地推出一系列促進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戰略部署和政策措施。黨的十六大城鎮人口比重較大幅度的提高,工農差別、城鄉差別和地區差別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十一五”規劃綱要制定了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戰略方針。黨的十七大則著重強調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十二五”規劃綱要開始重視城鎮化質量,要求“不斷提升城鎮化的質量和水平”,提出要“預防和治理城市病”。

        黨的十八大和2012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城鎮化的戰略地位有了空前的提升,將城鎮化提升到“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的高度,強調城鎮化與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同時對城鎮化問題也空前重視,提出要“著力提高城鎮化質量”,“要圍繞提高城鎮化質量,因勢利導、趨利避害,積極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上述決策為未來城鎮化政策的著眼點和演化軌跡做出了安排。

        應該説,我國經濟社會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城鎮化也進入加速發展和“城市病”顯性化和集中發作的疊加期。在今後一個階段,城鎮化發展要以提高城鎮化質量,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為宗旨,以農民工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鎮佈局和管理科學化、降低城鎮化門檻、建設包容性城鎮為主要任務,力爭在土地管理制度、住房制度、財稅金融體制、市鎮體制和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等方面有所突破,統籌安排,推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