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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俊明
方俊明,男,56歲,湖北省武漢市武昌人。
1985年8月,28歲的方俊明為救一個假裝落水的頑童,躍入河中,造成頸椎骨折,高位截癱。直到2013年11月,方俊明終於獲得了遲到28年的見義勇為榮譽稱號。
方俊明救人當年,武漢市尚無見義勇為方面的獎勵條例,被“救”男孩的家庭始終不願出具書面證明,致使他見義勇為的行為一直未得到確認。對於這樣一位“英雄”,他所在單位,原武昌車輛廠,只好比照工傷來處理。
武漢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于1993年成立,但獎勵對象為“與犯罪分子作鬥爭人員”。這兩年,有人問方俊明有沒有見義勇為證書,“我覺得蠻尷尬,只好把報上的報道拿給人家看。”
這些年來,妻子離開了,父親也去世了。方俊明的生活無法自理,依靠母親姜春梅日夜照顧癱瘓在床的兒子,並將當時尚未滿周歲的孫女拉扯養大。
2013年,一部話劇上演後,方俊明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應方俊明要求,武漢市通過收集材料,確認方俊明當年行為屬見義勇為,並頒發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
雖然榮譽遲到了28年。但方俊明從來沒有後悔那次行動。一個家庭的艱辛,一個生命的委屈,這一切都見證了善良在人們心中的恒定不變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