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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財經北京11月24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遺産稅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建議5年以後開徵,起徵點至少應在500萬元以上。”這是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的最新觀點。
劉劍文説,徵收遺産稅能夠緩和高收入人群和中低收入者之間的矛盾,調節收入分配差距。他指出,目前徵收遺産稅的條件還不成熟,建議5年以後開始徵收,因為當前的稅制改革重點不是在遺産稅,而是在營改增、房産稅、個稅等領域。
事實上,遺産稅是否開徵一直備受爭議。今年2月,國務院批轉了發改委等三部門《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徵遺産稅問題”。但是,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並沒有提到遺産稅的問題。
劉劍文説,“《決定》裏沒有提到遺産稅不等於不改革。”開徵遺産稅彰顯了一種社會公平,它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他認為,遺産稅的起徵點應該高一點,此前社會上流傳的80萬元起徵的説法是不切實際的,遺産稅的起徵點至少應該在50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