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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15日電(記者齊中熙、劉羊旸)15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要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在我印象中,這是中央文件中首次提出‘橄欖型’分配格局。收入分配改革在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而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最重要的,是迅速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説。
收入分配改革,是近年來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呼喚最迫切的改革之一。我國從2004年開始醞釀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但至今不同行業、城鄉之間收入差距過大,職工工資增長幅度低等問題仍持續存在,已成為提高百姓消費總水平、擴大內需、拉動經濟的制約因素。
遲福林表示,我國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偏低、規模過小。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關鍵是要儘快制訂可操作的綜合性行動計劃。
“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是釋放消費潛力、拉動經濟增長、維持穩定的社會結構的重要基礎。”他説。
決定明確指出,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調控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産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範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此外,決定還明確提出了要“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及“完善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
遲福林説,當前,應當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有效控制財政收入過快增長、行政成本過快增加,使城鄉居民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