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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獲得2013年諾貝爾和平獎

發佈時間:2013年10月11日 17: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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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0月11日電 據諾貝爾官網11日消息,挪威諾獎委員會宣佈,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獲得2013年諾貝爾和平獎。獲獎原因是其為消除化學武器而做出的大量工作。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Organiz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Chemical Weapons-OPCW) 于1997年5月23日成立。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簡稱《公約》)的宗旨和目標是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所有化學武器,併為此規定了嚴格的核查機制;促進化工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是監督《公約》實施的機構,以確保《公約》的各項條款得到有效執行,併為締約國提供進行協商與合作的論壇。

  截至2012年12月,共有成員國188個。第一任總幹事何塞·布斯塔尼(Jose M.Bustani), 巴西人,任期1997年5月至2002年4月。第二任總幹事羅赫略· 菲爾特(Rogelio Pfirter),阿根廷人,任期2002年7月至2010年7月。第三任總幹事阿赫邁特尤祖姆居(Ahmet 稀ümücü), 土耳其人,2010年7月就任,任期至2014年7月。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總部在荷蘭海牙。它的組織機構包括:

  一、締約國大會:由全體成員國組成。每年召開一次例會,可審議《公約》範圍內任何問題並做出決定。

  二、執行理事會:由41個成員組成,是禁化武組織的執行機構,向大會負責。執理會成員由大會選出,任期兩年。

  三、技術秘書處:協助大會和執理會行使其職能,包括執行《公約》的核查條款。技秘處由總幹事領導,下設會務司、核查司、視察局、國際合作與援助司、對外關係司、法律事務辦公室、行政司、戰略和政策辦公室、內部監察辦公室等。此外,還有科學諮詢委員會、保密委員會等附屬機構。

  至2012年12月,禁止化學武器組織進行了4700余次視察。至2012年12月,禁化武組織召開了17屆締約國大會和70屆執理會,審議化武銷毀、促進國家履約措施、防護與援助、國際合作、《公約》普遍性及其他履約相關問題。

  1993年1月13日,中國簽署《公約》。1996年12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批准《公約》。1997年4月25日,中國交存了批准書,成為《公約》的原始締約國。中國自1997年5月當選為執理會成員以來,一直連選連任。中國在海牙設有常駐禁化武組織代表團,代表由中國駐荷蘭大使兼任。歷任總幹事均訪問過中國。2010年11月,禁化武組織新任總幹事尤祖姆居訪問中國。截至2012年12月,中國已順利接待禁化武組織300余次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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